《陀满兴福》文学人物形象鉴赏|分析|特点

在南戏《幽闺记》中,有文、武两名男主角,文的是蒋世隆,武的就是陀满兴福。

陀满兴福是左丞相陀满海牙之子, “六韬三略皆能,有万夫不当之勇”,且统率三千忠孝军,每日操练,以待报效朝廷。但是,当“番兵”入侵时,陀满海牙力主御敌,为主和派、奸臣聂贾列所诬陷,金主大怒,将其当庭打死,并下旨将陀满一家三百口,不分良贱,尽行诛戮,龆龀不留。面对着奸佞擅权、昏君无道、忠良遭灾的生死存亡关头,陀满家人劝陀满兴福率三千忠孝军进行抵抗,杀死聂贾列,以报血海深仇。然而,陀满兴福囿于三纲五常的封建伦理准则,恐怕坏了忠义之名,遂撇下一家老幼,孤身逃难。在官军的追捕下,他逃入蒋家花园,为蒋世隆所救,与之结为兄弟,并接受了蒋世隆馈赠的衣服银两,隐姓更名,仓皇离去。途经虎头山,遇强人拦路,陀满兴福武艺高强,力克群寇,被拥为寨主。于是,他寄迹绿林,安顿下来,等待朝廷大赦。

指导陀满兴福的行为准则是忠孝观念,是传统的封建道德。他力敌万人,且拥有三千勇士,但不敢反抗昏君奸臣的迫害,说明他是一个典型的忠臣孝子。因此,当他坐上了虎头山第一把交椅以后,立即约法三章,命令惯会杀人放火、拦路抢劫的众喽啰: “都路人不可杀;秀士不可杀;姓蒋的不可杀。其余有买路钱的放他过去,没有的带上山来。”中都(今北京,当时的金国京城)路人皆是逃难之人,秀士为读书种子,姓蒋的中间更有其恩人义兄,当然不可误杀。而其余的即使无钱,亦不准滥杀,以免无辜遭殃。这不可不谓为“义”。这也说明,陀满兴福虽然穷途末路,迫不得已落草为寇,但还是保持了其忠孝节义的本质,与一般草寇不能同日而语。因此,在虎头山意外再逢蒋世隆以及王瑞兰时,王瑞兰骂陀满兴福是“贼兄弟”,而蒋世隆则盛赞他为“好兄弟,赛关张,胜刘备”,以至后来王瑞兰也承认陀满兴福是个“情深意重”的忠义之士。

陀满兴福托身虎头山,是权宜之计。等到“番兵”退去,朝廷实行大赦,他立即下山,到广阳镇招商客店找到结义兄长蒋世隆。蒋世隆思念王瑞兰,向陀满兴福述说了夫妻被迫分离的痛苦,陀满兴福劝说道: “哥哥,即日朝廷降敕,宣诏天下文武贤良,尽赴行朝应举,正是男儿得志之日。哥哥休为夫妻恩爱,误却前程。可收拾行李,与兴福同往行朝,一来应举求官,二来亦可打听尊嫂消息。不知哥哥意下如何?”夫妻恩爱事小,功名前程事大,陀满兴福胸中充满了道义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在他的心目中,唯有效忠朝廷,诛尽奸佞,全忠全孝,才是唯一的大事。这一切,亦充分证明了他是封建义务本位思想的忠诚践行者。

陀满兴福考中了武举头名状元,而且,又蒙圣恩,为尚书王镇招赘为女婿,与王镇义女、蒋世隆之妹结成连理。至于杀父的仇人聂贾列,亦受到惩处。而无道昏君,幡然省悟,下旨称“陀满兴福出自忠良,实非反叛。父遭排摈,朕实悔伤”,封其为“世袭昭勇将军,妻蒋氏封顺德夫人”。冤案得以昭雪,可慰先父在天之灵,且夫贵妻荣,好不春风得意。忠臣孝子,终于得到了一个光荣的结果。

毋庸置疑,比起在关汉卿《拜月亭》中来,陀满兴福的形象要丰满得多,也更有其独立存在的价值。他的不幸遭遇,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封建皇朝的黑暗与残暴。他落草为寇,也颇有“逼上梁山”的味道。这些都具有一定的认识价值。然而,由于作者有意识地塑造这么一个全忠尽孝的理想人物,集中体现了作者的落后的封建思想,不仅使得陀满兴福的形象不如蒋世隆、王瑞兰生动传神,而且也削弱了全剧的思想性,在结构上亦使剧本失之松散、冗沓。

在陀满兴福身上,作者的主观色彩表现得尤为浓厚,人物在很大程度上成了作者落后思想的传声筒,表现作者爱憎是非的工具。如果说,陀满兴福在逃避杀戮追捕、遁迹山寨的几出戏中,基本上还是按照生活逻辑在活动,戏剧冲突与情节刻画还在为塑造人物形象服务,使之显得颇有生气,那么,到了招商客店劝蒋世隆同赴行朝,应辟中式,最后奉旨完婚,光宗耀祖,则有如一傀儡,完全按照作者的主观意旨,为完成情节的编排和故事的敷衍服务了,显得苍白、单薄,没有生气。诚然,作者一开始就为陀满兴福的性格定下了一个基调:全忠尽孝。因此,作者努力使这个人物的一举一动符合这一基调,这就造成了陀满兴福这一形象性格的单调、凝滞而缺乏活力。

平心而论,陀满兴福在《幽闺记》还是有其他人所不能取代的存在意义的。通过他的遭遇,不仅揭露了封建统治者的腐败和残暴,而且还揭示了封建伦理道德的愚昧、虚伪与不近情理。同时也说明,当作家企图用某种道德标准来塑造一个人的性格,使之成为一具“标本”时,那么这个人物必定是乏味的、没有生命力的。陀满兴福就是这么一个例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