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公》文学人物形象鉴赏|分析|特点

包公是元代无名氏的《陈州粜米》杂剧中的主要人物。

包公在历史上实有其人,名拯,北宋庐州合肥人。曾任开封府尹,枢密副使、天章阁待制、龙图阁大学士等职,故又称包待制、包龙图。历史上的包公,确是一个清官,他秉公执法,铁面无。据《宋史》记载,“拯立朝刚严,闻者皆惮之,至于闾里童稚妇文,亦知其名,贵戚宦官为之敛手”。当时民间也流传“关节不到,有阎罗老包”之说。

到了元代,包公成为剧作家们笔下的一个清官形象,曾出现了许多包公戏。而杂剧作家们在塑造包公这一人物形象时,根据劳动人民的理想和愿望,对他的清廉公正、嫉恶如仇的美德又作了进一步的丰富和美化,给他涂上了浓厚的传奇色彩,使这一人物更具有清官的特征。

元杂剧《陈州粜米》中的包公,铁面无私,勇于为民除害,他“曾把个鲁斋郎斩市曹,曾把个葛监军下狱囚”。所到之处, “威名连地震,杀气和霸来”。那些为非作歹的显贵权豪为之胆战心惊,受害的老百姓却开心畅怀。但在当时奸臣当道、是非不分的社会里,包公要为民除害,伸张正义,则寸步难行。因此,他内心充满着矛盾,既有志于为民除害,又担忧自己的命运,他自称: “我是个漏网鱼,怎敢再吞钩?不如及早归山去,我只怕为官不到头。”产生了“致仕闲居”的念头,欲辞官归隐, “自在优游”,免得遭到权豪势要们的暗算。然而当他得知刘小衙内和杨金吾在陈州为非作歹、盘剥百姓后,那种为民除害的信心又占了上风,打消了“致仕闲居”的念头,表示“要与陈州百姓每分忧”。在朝廷上,他当面指斥纵子婿贪污官粮、残害百姓的刘衙内: “你积趱的金银过北斗,你指望待天长地久,看你那于家为国下场头,出言语不识娘羞。我须是笔尖上挣来的千钟禄,你可甚剑锋头博换来的万户侯!你那里休夸口,你虽是一人为害,我与那陈州百姓每分忧。”因此,他不顾刚从外地勘察民情回来的劳累,又带着随从张千,奔赴陈州。

可在当时的黑暗社会里,上有昏君,下有奸臣,要为民作主,替老百姓除害,这是极不容易做到的,必须采用一些巧妙的手段来与权豪势要们斗争。因此,在包公这一人物形象身上,不仅有着清廉正直的美德,而且还具有机智的性格。当朝臣们商议让包公去陈州粜米,并勘问民情,包公明知刘衙内会从中作梗阻挠,他便故意推托,“老夫去不的”。刘衙内不知是计,就假意要请包公去陈州粜米,包公乘机说道: “既然衙内着老夫去,我看衙内的面皮”,“陈州走一遭去来”。这就为他后来惩治刘、杨二人取得了主动权。在去陈州的路上,他打扮成一个穷老汉,遇到了刘小衙内、杨金吾相好的妓女王粉莲。他看到王粉莲不是个良家妇女,便想通过她打听一下陈州的情况,他一边为王粉莲笼着驴,一边向她打听,从王粉莲嘴里摸到了一些刘、杨二人在陈州为非作歹的底细。来到接官厅,见到了刘、杨二人,包公为了进一步掌握他们的罪证,没有暴露自己的身分,而且有意激怒他们,被他们吊了起来,由此获得了刘、杨二人的罪证。最后,他又巧借皇帝“赦活不赦死”的圣旨,指使农民小��古打死了小衙内,为父亲报了仇,为陈州百姓除了害。而包公也正是凭着这种机智的性格,使得为民除害、伸张正义的理想得以实现。

当然,无论是历史上的包公,还是戏曲中的包公,终究都是封建王朝的忠实维护者。他的为民除害,只是建立在“为天子分忧”的前提下的,他和贪官污吏的矛盾虽然也激化到了势不两立的程度,但仍然是统治阶级内部的矛盾斗争。一方从眼前的既得利益出发,而不顾人民的死活,加紧对人民的掠夺,这就必然要加剧阶级矛盾的激化,从而威胁整个封建统治的长治久安。而另一方则从维护封建统治的长远利益出发,限制贪官污吏的过度压榨,以缓和阶级矛盾,巩固封建统治的千秋大业。他们之间的关系,正如包公所说的: “他便似打家的强贼,俺便似看家的恶狗。他待要些钱和物,怎当这狗儿紧追逐。”因此,包公的为民除害是在封建统治者所许可的范围内。而剧作家把劳动人民伸张正义的希望和理想寄托在包公这一形象上,固然是对封建皇权的肯定,但包公这一形象所具有的那种清廉正直、铁面无私和嫉恶如仇的高风亮节,就是在今天也还是要坚持和发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