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写作《抒情的运用》

抒情的运用

抒情是文学表现手法的范畴之一。相对于其他三大表现手法,即叙述、描写、议论的客观性,抒情是以主观性为基本特征。前三者指作者对自身以外的事物、事件或故事的描绘讲述,抒情则与之相对,指作者对自身心灵感受的诉说,是内在生命的情感情绪和思想的表达。故而可以说文学是人之心志情感的外化,是人类情感的符号形式的创造,文学创作的本源是人之内心,其本质则是写心。好的文学作品中,作者的感情如血脉贯穿始终,否则整个作品便失去了活力和感染力。所以说,文学离不开抒情,尤其是在抒情和抒情散文中,抒情是主要表达方式。散文、小说、戏剧、报告文学等叙事性作品,将抒情寓于叙述和描写中;而议论性文章,则是把感情寄于观点与说理之中。不同的抒情方式,会产生不同的抒情效果,从而使得读者在与文学相遇时,得到不同的审美感受。在文章的写作中,要根据不同的文体特征,选择恰当的抒情方式。如何将文章写得情文并茂,具有吸引力和感染力呢?这里主要介绍直接抒情和间接抒情两种主要方式,掌握其在文章中的运用,对加强写作的表达效果有非常重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