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写的写作手法

对人物的外形、动作,事物的性质、形态和景物的状貌、变化所作的具体刻画和生动描摹。亦称描绘或摹写。是文章重要和基本的表达方式之一。

描写的基本特点是形象性。描写的客观对象主要是人物和事物的外部状态(虽然还有心理描写),表达的是描写者的感官印象。它所追求的表达效果,是写出客观事物的“样子”,是活生生地再现人物和事物,让读者感觉到如见其人,如临其境。正因如此,描写对刻画人物、表现主题都有极大作用。

描写和叙述是从不同角度去表现客观事物的两种不同的表达方式。叙述着眼于交代“过程”,描写着眼于描摹“样子”,这是它们的区别。但二者在写作中又时时交汇在一起,不仅常常配合着使用,甚至同一段文字,也可以从这一角度看是叙述,从另一角度看却是描写。如鲁迅小说《祝福》的开头,就是由精采的景物描写、肖像描写和对话描写组成倒叙。客观事物都是在一定的时间和空间条件下存在的。如果说,叙述与时间因素关系最为密切的话,那么,描写就与空间因素的关系最为密切,这是描写的形象性决定的。

描写和叙述一样,在写作中的应用范围很广泛。以形象性作为特征的文学体裁,自然用它作为主要的表达方式,依靠它来塑造人物和再现环境。可以这样说,没有描写就没有文学作品。一部分形象性比较强的记叙文和说明文,描写也应用得比较多。议论文和应用文则极少描写,若偶有为之,用得恰当,也能够增加文章的生动性。

描写有多种类型。从描写对象上分,有人物描写与景物描写;从描写角度上分,有正面描写和侧面描写;从描写的手法上分,有细描和白描。还可以分得更细,如人物描写,又可以分为肖像描写、动作描写、语言描写、心理描写以及细节描写等。

对描写的要求是:目的明确。描写要从刻画人物、表现主题的需要出发,不能随兴所至,毫无目的地进行描写。一定要防止孤立地描写,因其脱离文章总体表达的规范,游离于其他文字之外。形象具体。抽象只能通向概括,不具体就无描写可言。要使人物栩栩如生、血肉丰满,要使景物给人以身临其境的感觉,就必须写得具体,写得形象逼真。描写的语言要和描写对象贴近,没有间隙,如此才能生动传神,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抓住特征,不落俗套。人无全肖之人,景无全同之景,其独异处就是其特征。描写要力求新鲜、生动,就必须把力量花在对人或事物的特征的描绘上,否则,只见共性而不见个性,则很容易落入一般化、老一套,从而窒息描写的自然生机。要多采撷于生活,以获得属于自己的新鲜而独到的感受,以描绘出事物的个性。对前人的描写只能借鉴而不能机械模仿。如果一味模仿,跟在别人后面亦步亦趋,那么描写就名存实亡了。形似中求神似。既要力求描写在外在形态上与客观对象相象而逼真,又要力求把描写对象的内在的精神实质表现出来。形似是起码的要求,神似是更高的标准;形似是神似的基础,神似是形似的升华。写人最重要的是神似,对人物言行举止甚至肖像的描写,都应很好地表现出人物的精神和性格。对事件的描写,在描述其过程的同时,应体现其本质。对动物或无生命的事物的描绘,也可以根据事物本身的特点和文章的主题,写出其精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