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告的写作手法

国家机关将某种决定或某一事件事实和处理办法告知广大人民群众的一种法规性文件。在内容上基本与“通告”相同,只是“通告”常用于事实发生之前。

布告的标题,有的只写文种,如法院的“布告”。布告一般采用张贴或登报等形式向公众公布,所以不必写收文机关和读者对象。

布告的正文结构,一般先写明颁发这份文告的依据、目的和意义,然后分项写出需通告的事项,必要时在最后写出违反规定事项的处罚办法。文告的末尾还应写明开始执行的日期、有效期限、执行范围,以及对于群众的号召与要求等。

布告的文字应通俗易懂,交待政策要明确,要便于群众阅读、记忆和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