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单位、一个部门在工作一段时间以后或者完成某一项具体的工作后,进行总结、回顾,把工作的有关情况、做法、成绩、体会、问题、意见等向上级机关或有关部门作书面汇报,使他们能具体了解本单位、本部门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经验、教训和问题,以便反映情况,交流经验,提出建议,或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和要求。
工作报告是在工作总结的基础上形成的,是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的公文,因此工作报告应简明、扼要。
工作报告按其内容性质,可分为专题性报告和综合性报告两类。
专题性报告,只汇报某一项具体工作完成的情况和结果,与此项工作无关的其他事项一律不涉及。
综合性报告,是把某一个阶段的几个主要方面的工作,向上级机关作综合的书面报告。如季度报告、年度报告等。
工作报告的开头,应该对所要报告的工作情况、现状、存在的问题等基本情况有一个简要的概括。
任何一个工作报告,都应有一个明确的标题,写明是什么单位、关于什么内容的报告。有的工作报告,在正文之前应写明主送单位的全称,在正文之后要写明起草报告的单位全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