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证法的写作手法

证明与自己的论点相反的论点是错误的,从而证明自己论点的正确性。是议论文常用的论证方式之一。其特点是通过间接论证或间接反驳,使自己论点的正确性获得充分有力的证明。反证常常与正面论证结合使用,达到相得益彰的效果。例如鲁迅的《拿来主义》,是用反证来阐明对待文化遗产应采取批判继承的态度的。鲁迅将文化遗产比喻为“一所大宅子”,用“孱头”比喻对文化遗产采取不敢接触的态度;用“昏蛋”比喻对文化遗产采取虚无主义的态度;用“废物”比喻对文化遗产采取全盘吸收的态度。这样,作者从反面入手批判、否定了这三种错误态度。那么,可供选择的实际上只有“拿来主义”了,这无疑是唯一正确的。这样,间接地证明了批判地继承才是对待文化遗产的正确态度。又如陶铸的《崇高的理想》,在对“合乎社会历史的发展规律,就是伟大的理想”这一论点进行论证时,先从正面入手,列举了夏禹、李冰父子、扁鹊、黄道婆、霍去病、文天祥、林则徐、洪秀全和孙中山等历史人物的光辉业绩,赞扬他们“都是有伟大理想并坚决为他们的理想而斗争的人。他们的理想不是为了哪个人,而是为了国家,为了民族,符合广大人民的利益”。接着又进行反面论证:“在我们的历史上,也有不少为着个人的利益和少数人集团的利益,不惜专门破坏人民的、民族的伟大理想的败类”。列举了秦桧、洪承畴、袁世凯、蒋介石、汪精卫等。他们与历史发展的潮流背道而驰,危害人民的利益,因此遭到人民的唾骂。这样互相映衬,是与非,美与丑,善与恶在对比中泾渭分明,突出了文章的中心论点。

运用反证法要注意文中必须有正反两种观点,它们不可共存。要指出错误论点的荒谬,才能使正确的论点得到确立和无可怀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