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孙宜君
壮族民间长诗。广西壮族文学史编辑室搜集,农冠品整理。发表于《民间文学》1964年第4期。后被收入上海文艺出版社1980年出版的《中国民间长诗选》(一)。《特华之歌》是一首壮族的苦歌,是对封建旧社会的血泪控诉。它流传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西南部的上林县一带。壮族人民素有唱山歌的习惯,他们不论上山打柴,或下地耕作,都爱唱山歌,因而在壮族地区常有“歌圩”的活动。三里一带的人民群众,解放前还有一种特殊情况,凡遇到什么不平的事,或有什么要讲的话,除了以山歌直抒其情之外,还常常去请会写字的人代录“歌书”,然后,有的则寄给亲人或朋友。《特华之歌》的作者,据当地的群众说,实有其人,这首歌是特华在外流浪做苦工的岁月里,寄回自己家乡的一首“歌书”。它是通过“勒脚歌”的形式抒写的。“勒脚歌”,又称为“跳脚歌”,“勒”和“跳”都带有“反复”、“回转”的意思。这是壮族民间歌谣中一种特殊表现形式,可说是壮歌中的一种格律体。如这首歌的每一段第二节的后三句,是重复第一节的头三句,第三节的后三句,又重复第一节的后三句。由于它是以三节十八行诗句组成一段来作为反复回唱的单位,根据其形式特点,故又称为“十八行勒脚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