栽赃Fabricate a Charge
此时此刻,我非常想念我的母亲,那个有些严厉却不乏智慧的妇人,我想如果她还在的话一切都会不同,可是现在都要结束了。当然,我还是很愿意告诉你那天晚上发生的事情,不过,在此之前我首先得告诉你有关劳勃的事。
他和我住在一起,我们是老乡,我上小学时就认识他。那时候所有同学都崇拜他。他骄傲自大,反应敏捷,身强力壮,爱开老师玩笑、搞恶作剧。而那时候的我干枯瘦小,胆子也小,因此他给我取个绰号叫“耗子”,所有同学都跟着叫,这让我很不舒服却又没有办法。
上中学时,我不愿和劳勃他们那一伙人在一起,我讨厌他们,他们一肚子坏心眼儿,总变着法子欺负我和其他孩子。劳勃上高一时就被学校开除了,之后,我再也没有在镇上看见他。
如果不是三个月之前,我在一家咖啡馆里遇见他,我想我永远都不会想起还有这么一个人存在。出人意料的是他已经不再是小时候那副吊儿郎当的样子了,似乎变好了很多,只不过身形比小时候更高更胖了。当时我正面对一个难题,和我分租公寓的人已经搬走,但我不想单独负担每月210元的房租。
我并不贫困,相反我的银行里有些存款,但我从不挥霍,只攒钱。从小母亲就教我:存点钱,积少成多,将来自己创业,而我是一个很听话的孩子。
母亲是个好人,在我14岁时去世。我经常怀念母亲。
劳勃和我大谈小学时的往事,他提到要找新住所。他似乎不坏,叫我名字,而不是“耗子”。他谈吐文雅,衣服干净,样子说得过去。我告诉他我的处境以及房租的事,然后说,也许我们可以住一起试试,看看合不合得来。
事情就是这样开始。
有一阵我们相处得不错。他喝酒,追女孩,偶尔不去上班,向我借点儿钱,但总是有借有还。
我们各有各的房间,并不经常讲话,我常常在自己房间里听收音机和看书,他在起居室看电视。
夜里他通常不在。假如回来的话,也是很晚才回来。这种生活方式还可以,我想至少还可以维持几个月,但我并未打算一直这样下去。你知道虽然我们相处得还不错,但不知道为什么我内心总有一种不想与他同住的念头,我计划到租约期满假如还找不到分租的人,就搬出去。
不久,我认识了莉莎。
她是我做事那个鞋店附近的一家餐厅的女招待,有一双明亮的眼睛,声音柔和,还有诱人的微笑。
我每天在那儿吃午饭,只是为了见到她,直到两周之后,才开始和她约会,你知道,在感情上我是一个很保守的人,因为母亲曾经告诉我:“大部分女孩子都自私,只想到自己。而你有前途,如果你不想未来被女孩子毁坏,就不要轻易地靠近她们。”母亲还说,总有一天,我会遇见合适的女孩子,到时候我就会知道。所以这么多年来我一直都不曾恋爱。
遇到莉莎,我心想:母亲是对的,因为我终于知道了,我遇到了我命中注定的女孩。
我们一道看电影,偶尔吃顿饭。我们常在公园散步,有时候手拉手地坐在湖边,看着鸭子在水中嬉戏,并不会花太多的钱,我很享受这种生活。
我每星期见莉莎一两次。我从没有去过她的公寓,因为我觉得时机还不成熟,所以我总是和她约好在某处见面,或者下班后去接她。餐厅的人都认识我,每当我去接莉莎时,他们都会对我微笑。
有一次,我们在一个小餐馆吃通心粉时,碰见劳勃在那儿喝酒。他走到我们的餐桌前,欣赏地看着莉莎,然后招呼侍者,要侍者送一瓶酒来。他重新点了很多菜,到最后我们都没有吃完。
不得不承认劳勃是个很会哄女人开心的男人。
那天晚上,莉莎特别兴奋,我从没看她那样笑过。
回到公寓,劳勃在房间踱着步说:“那只小狐狸真性感。”
我想揍他,并且很高兴自己真的这么做了。虽然我被他打倒在地板上,嘴唇被打破了,不过,我还是很高兴,因为自己曾企图揍他,并且是为了我最爱的莉莎。
他挥着拳头,对我大笑:“耗子,别浪费我的时间,我是和男人打的,不是和耗子斗,你虚弱得就像一个老头儿。”
我很想让他搬出去,现在就搬,可是租约还没有到期,我不想被那些房租困扰。
这以后,劳勃开始和莉莎约会。
莉莎对我说:“我就是要和他约会,怎么样?你总不会说送我两样廉价的小东西,给我一点儿钱,你就拥有我吧?”
那以后我再没有见到她,我换了一家餐厅去吃午饭。
我想让这件事慢慢过去,我也不打算再和劳勃计较了,因为母亲曾经和我说过,能够被抢走的女人就证明她从没有属于过你。可见母亲是一位多么睿智的人。
但可恶的是劳勃每次和莉莎约会都告诉我。
他下班回来,冲个冷水澡,哼些愚蠢的小调,然后,他就砰砰地敲我的房门,在门外大喊:“耗子,我和莉莎约会了,你要不要听听我们昨晚做了些什么?我在她的公寓过夜——多么令人销魂的夜晚啊!”
我只能呆坐在那儿,无言以对。
9月27日那天,我下班回家时,劳勃已经赴约会去了,那天早上他告诉我,晚上要在莉莎家吃晚饭。
7点钟,我从冰箱里取出一瓶汽水,坐在起居室里喝。
突然,我听见一声枪响,吓得我手里的汽水瓶应声而落。
那声音来自楼上。
我僵坐在那儿,半分钟之后,我才移动了一下。
我努力让自己平静下来,把门打开一道缝,侧耳听听,外面静悄悄的。
对面楼上住着一位学法律的学生,除了周末,平时看不见他;他隔壁是一位新住户,一位满脸病容的老人,他是几星期前搬进来的,我在过道上见过他几次。另外的房间是空的。
这一天是星期四,房东在城里办公室做勤杂工。她每星期去三个晚上。
楼道对面有电话,我可以打电话报警,可是我上了楼梯。
我无法解释为什么,这种举止不像我平素的为人,这必定是命运之神冥冥中在捉弄我,拉我上楼。如果母亲还活着,她一定会阻止我做这种愚蠢的事。
我上了黑暗的楼顶,走到中间的房门,转动门柄。
出乎我的意料之外,门是开着的。
那个一脸病容的老人躺在幽暗的房间地板上,手里有一把枪,血从他的太阳穴流出来。
这种场景让我想吐,可是我还是忍着恶心,看了看四周,茶几上有一张纸条,我走过去读那张字条:
“我没有希望,每个人都袖手旁观,我憎恨这个世界。我名下有127元,房租已付清。现在只是一个有病的酒鬼,一切都过去了,她去了,孩子也去了,还有谁在乎我?”
我的第一个直觉是要下楼打电话报警,突然,几天前劳勃讥笑我的话在耳边响起:“你是一只没有用的耗子,所以她才会选上我,你没有胆量,女朋友被抢走了也只当没事发生。”
我望着地上的尸体,再看看遗书,突然好像知道我要做什么了。
我在尸体边跪下来,拿起遗书放进口袋,并从尸体口袋中掏出皮夹,取出钞票,里面共计有五张20元,一张10元,三张5元,两张1元。我把钱放在桌子上,用手绢小心地擦擦皮夹,塞到尸体下面。
我拉开抽屉,把书桌前的椅子翻倒,从死者手上取下手枪,擦拭干净,放在死者的手边。
然后我走出房间,顺手关上门。
我来到劳勃的房间,擦掉每一个我可能留下的指纹,再把钱塞进一只茶色的破鞋里,然后把手绢放回口袋。
把一切都弄好之后,我走出公寓,在街头漫步,心里把这事重新估量一次,看看是否有漏洞。
手枪上没有指纹,警方不能以自杀案办理。
公寓里没有其他人,他们会把焦点落在我和劳勃身上。
我循规蹈矩,从不侵犯他人,银行还有不少存款,而且,我从不请假怠工,从不喝酒,生活呆板,有规律,没人会怀疑我能做出这种事。
而劳勃,警方会查出他是个退学的学生,经常流连酒吧和赌场,个性粗野,一文不名。
自杀被排除,而混乱的房间和尸体上的钱夹又值得怀疑,当他们搜查我们的房间时,会找到劳勃旧鞋里的钞票。
劳勃会说,他7点以前就离开公寓,乘出租车到莉莎家和她过夜。莉莎也会支持他的说辞。
至于死亡时间呢?大约7点15分,医生能够说出时间,但不会精确到几分几秒。
而我知道劳勃的时间表。他会在床上躺到下午,然后到处游荡。莉莎7点才下班,所以,他不是到餐厅接她,就是直接到她公寓。而在那之后是否有人看见都无所谓。警察会推测说,他在离开我们的住所之前,到楼上老人的房间看看有什么可偷,发现老人在家,两人大打出手,结果老人不敌被杀害,并被抢劫。
这一切都是那么合理又无懈可击。
我走进一家电影院,看了场粗俗的电影。我要为自己留下不在场的证明。
我徒步走回家。看见房东的汽车停在屋前,她已经下班回来。
读法律学校的那个学生也回来了,他楼上的灯亮着。
我回到我的房间。
劳勃还没有回家,他正躺在莉莎的臂弯里,整夜都不会回来。
第二天早上,我上班时劳勃还没有回来,他可能直接从莉莎那儿去上班。
我5点下班,直接回家,心想这时候他们该发现尸体了。而一整天我都在等待着这一刻的到来,我终于不再是只胆小的耗子了。
公寓附近停着一辆警车,门里快步走出来两位彪形大汉,他们必定是从房东的窗户看见我回来了。
房东站在门口。我笑着向她点头。她古怪、惊慌地看着我,甚至有些微微发抖。
两位大汉表情严厉,其中一位说:“我们想和你谈谈。”
我故意露出迷惑的表情,他们把我带到了屋中。
我立刻看出房间的东西被翻过,劳勃的房门半开着,枕头和杂志扔得到处都是,这正是我想要的。
我故作惊慌地问:“发生什么事情了,警察先生?”
“住在你楼上的老人被人抢劫后杀死了,而我们在那个房间的一只鞋子里找到一卷钞票。”
“那不是我的房间,这间才是我的。”我大声地说道,心里忍不住地得意。
“我们知道,房东告诉过我们了。劳勃生前你很不喜欢他,我们知道他抢了你的女朋友,是不是因此你才要陷害他?”
“陷害他?你在说什么?”这时,“生前”两字突然闪进我的脑中,“劳勃生前,你是什么意思?”
“劳勃死了。”两位大汉中的一个厉声说道。
我目瞪口呆:“死了?”要知道这可不在我的计划之中。
“被枪杀了,在一幢公寓里,死在你以前那位女朋友的床上,莉莎也死了。”
“莉莎也死了?”事情发生得突然,我简直不能相信。
“莉莎的另一个男友去找她,发现他俩在床上,就把俩人都打死了。”
他们站在那儿看着我,十分冷静,面无表情。
“那你们到底是为什么而来的?”我的脑子里很乱,小腿不自觉地有点哆嗦。
“我们来这儿想找找看是不是有劳勃的亲戚可以通知,但是当我们来到这儿的时候,发现女房东刚刚报警,因为她发现楼上有个死人。”
“一个死人?这儿?”我想我必须继续伪装下去,否则将会有大麻烦。
“是的,他的皮夹在他的身子下面,钱被偷光,我们认为可能是你杀害了他。”
“我?”我不知道事情为什么会变成这样,也不知道他们为什么不去怀疑劳勃而要怀疑并无劣迹的我。
“是的,虽然你很想让他看上去是自杀,但是手枪上没有指纹。”
我的两腿发抖,脸部肌肉僵硬,我说:“那是劳勃杀的!他杀了人再到莉莎那里。”
“那说不通。”他们中的一个面无表情地说道。
“为什么?他一直都是个游手好闲的人,一定是他干的。”我已经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大声喊道,“他什么时候遇害的?”
“今天凌晨,大约两点钟。”
“可是这儿的命案比那更早!”
“是吗?你是怎么知道的?那你告诉我们,这个命案何时发生?”
我大声吼:“我不知道!我没有杀任何人!假如这里出了人命,钱又放在劳勃的鞋里,那么,那是劳勃的事!”
“可是昨晚7点钟的时候,有人在酒吧见到他。7点30分左右,有人看见他在敲女孩子的门。他不可能在这个公寓里。”
我没有说话,我知道此时说什么都已经没有用了,因为劳勃已经死了,而他又有目击证人。他们中的一位说:“走吧!”然后,向我朗读了我的权利。
他们推我出门。
“那不是我!那是自杀,真正是自杀!我听见枪声,跑上楼去,桌上有一份遗书!我承认我是想陷害劳勃,可是我真的没有杀人。”我大声喊道。
“但是桌子上没有遗书。”房东站在门口对我说。
“遗书在哪儿?”警官看着我问道。
我颓然地低下了头。我记得母亲曾经对我说过:“一个下贱的女人会毁掉一个优秀年轻人的一生。”外面不知什么时候下起了雪,那大片大片飘落的雪花多像被我在电影院门前撕碎的遗书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