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亚里士多德”墨子与《墨经》·《墨经》中的逻辑故事·棒打邻家子》注释|译文
鲁阳文君曰:“先生何止我攻郑也?我攻郑,顺于天之志。郑人三世杀其君,天加诛焉,使三年不全,我将助天诛也。”子墨子曰:“郑人三世杀其君,而天加诛焉,使三年不全,天诛足矣。今又举兵,将以攻郑,曰:‘吾攻郑也,顺于天之志。’譬有人于此,其子强梁②不材③,故其父笞④之。其邻家之父举木而击之,曰:‘吾击之也,顺于其父之志。’则岂不悖哉!”(《鲁问》)
【注释】①三世:数代,指多次。②强梁:凶暴,强横。③不材:不成器。④笞:鞭打。
【译文】(墨子劝阻鲁国攻伐郑国),鲁国国君对墨子说:“你为什么要阻止我攻打郑国呢?我攻打郑国是顺应上天的意志。郑国人屡次杀死他们的君主,上天惩罚他们,让郑国连续三年遭灾。我攻打郑国正是在帮助上天来讨伐郑国人呀。”墨子回答道:“郑国人屡次杀死他们的君主,上天惩罚他们,让郑国连续三年遭灾。上天的这个惩罚已经足够了!现在您又要举兵攻打郑国,说:‘我进攻郑国,是顺应上天的意志。’好比这里有一个人,他的儿子凶暴、强横,不成器,所以他父亲鞭打他。邻居家的父亲,也举起木棒击打他,说:‘我打他,是顺应了他父亲的意志。’这难道还不荒谬吗!”
【评说】在这里,墨子并没有直接破斥鲁国国君强词夺理的诡辩,而是顺着他的话,举出一个人帮助鞭打邻家不成器的儿子的事例,以比喻类推的归谬方式,间接地指出了鲁国国君“助天行罚”的荒谬。这是逻辑中常用的“归谬”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