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意轻言的王弼与“言不尽意论”·得象忘言》注释|译文
言者所以明象,得象而忘①言;象者所以存意,得意而忘象。(《周易略例·明象》)
【注释】①忘:忘记、抛弃。
【译文】“言”的功能在于得到“象”,所以得到了“象”就可以把“言”忘掉。“象”的功能在于得到“意”,所以得到了“意”,就可以把“象”忘掉。
【评说】在这里,王弼看到了语言和意义的联系是间接的,也是暂时的。他承认语言可以表达思想,但认为语言仅仅是一种工具和手段,是有其局限性的。人们不能执守言、象而不放。如果执著于言和象,反而会妨碍意义的获得。意义一旦得到,语言也就完成了它的任务,成为多余的东西,因此可以“忘掉”。这种“过河拆桥”的观念,是王弼逻辑思想的一个重要见解。这种见解是有其合理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