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对诡辩的荀子与《荀子》·争气勿辩》注释|译文
有争气者,勿与辩也。(《荀子·劝学》)
【译文】对于争强好胜、态度野蛮的人,别与他争辩。
【评说】我们在讨论或者争辩问题时,态度要端正。就拿学术争论来说,应该是争在学术,而不在个人的脸面。争在学术,就要看对方的观点有没有道理。在辩论中,坚持己见、言词尖锐都是可以的,但是固执己见、言语尖刻则是不可取的。如果采取斗气的态度,甚至于进行谩骂和人身攻击,就更没有道理了,这样的“辩论”,应该立即停止。
在论辩的过程中,我们不能情绪化,因为那样很可能会使双方离开原来的论题,陷入没有意义的“意气之争”。因此我们主张辩论应该是理智的、心平气和的、以理服人的,应该是在坚持“百家争鸣”的方针的氛围中展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