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90年代初,山东宁津县民意饭店包括经理在内只有8人,月利竟达4000元。奇在哪里呢?王经理说:“一年前,我就想开这个饭店,但又考虑到在宁津县三步一个大饭店,两步一个小饭店,站住脚也不容易,不是你把对方挤关门,就是对方把你挤关门。于是我就在饭店开业的第一天,让人在店门前立了一个牌子,牌上写着:‘凡来我店用餐者,对本店的服务态度、卫生、饭菜的质量提出一条意见者奖5元。如果对本店一切满意者(指的是提不出任何意见者),交款3角。’结果头一个月,我们饭店光意见费就花了500元。第二个月,我下狠心抓质量、服务态度、卫生等,月底光满意高兴款竟达560元,意见费只花了50元,而且顾客越来越多。据用餐者反映:‘只要我们高兴顺心地用餐,花3角钱也比那些用餐不顺心的饭店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