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作之道·语言·炼句·“逸马杀犬于道”
《诗人玉屑》说:欧阳修写文章对自己要求极严。每次诗文写成,他总把它贴在墙壁上,经常修改,有的草稿甚至改得一个字都不留。对别人的诗文也如此要求。他供职于翰林院(学士院,内廷供奉的官署)时,有一次和手下两个官员外出。在街上看到一匹正在狂奔的马踩死了一条正在酣睡的狗。欧阳修想考考两个人,当即叫他们两人各记所见。第一个人思路比较快,先说:“有犬卧于通衢,逸马蹄而杀之。”他才念完,第二个人就接着讲:“有马逸于街衢,卧犬遭之而毙。”这两个人都以为自己说得好,没想到欧阳修先叹了口气,而后才说:“如果叫你们去编修历史,只怕写上万卷都写不完啊!”“那么怎样写才好呢,大人?”两个人怔怔地望着欧阳修。欧阳修说:“只要6个字:逸马杀犬于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