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曲《离歌》歌唱了我们的生死离别。
他是我的初中同学兼高一同学也是我的哥们,本来有可能继续成为高二高三的同班同学但在17年高一的暑假他永远地离开了我们,不是天灾人祸,他选择从一座高楼上纵身跃下,走的十分坚决。我站在楼上久久不能回神,我佩服他的勇气又心疼他的遭遇。虽然我已无法得知到底是什么事刺激地他竟选择这样极端的方式结束自己的生命。人们说选择割腕服毒自杀的人往往是心存一丝希望,希望有人可以阻止他可以拯救他,只有跳楼的人是抱着必死的决心的,因为纵身一跃再无回头之路。
人们常说高三是高中时期压力最大的时候,其实高一下学期的分班又何尝不带给我们巨大的压力,在小三甲之类的学校中分班还不那么重要但是在我们的学校不在重点班的你基本就与一本无缘。他是个要强却又不善于表达有些羞涩的人,在初中时他喜欢一个女生,然后默默地帮女生带饭带吃的对那个女生非常好但是却一直没有表达直到那个女生被另一个男生追到手时那个女生还不知道有这么一个男生在她背后默默地喜欢着她默默地为她做着一切他所能做的。
那个女生是我发小,小学二年级到初中毕业我们一直在一个班,在隐约得知那个要强又羞涩的大男孩跳楼之后我告诉也只告诉了她,那天我们泣不成声,屋里太闷闷得我一刻也不想待下去,我们相约出了门准备去锦艺,在路上我告诉了她一切,告诉了她我们辅导班楼上有人跳楼,然后我就没再辅导班里见到那个男生的身影,我隐约感觉不对就连续地向那个男生的QQ上连续发着消息希望可以得到答复,可是他一直没有回我,只有一个号称是他表哥的人加了我问我那个男生最近有什么奇怪的地方,我愣在原地,不好的预感在我心中升腾,我问他那个男生是不是出事了,他回答说没事别多想我就是问问。我愣在原地虽然我不常看电视剧综艺之类的,但不代表我会轻易地相信这样的回答。出事了!一定出事了!我心里叫嚣着。后来老师几个知情的同学的反应也使我确定了我的想法。我和我发小走在街上聊着这件事,聊着聊着便眼眶发酸,仰起头眼泪却从眼角滑落。
那个男生是个很好的人,好到全班没有一个人跟他有矛盾,好到在班里的存在感都变得微弱。他曾笑着说泪痣是上辈子的情人在人死前滴在眼角的泪水,然后指着自己眼角的六颗泪痣说他上辈子一定是个多情的人。他一直乐观,永远是安慰别的一方,唯一一次丧气便是在高一下学期期末考砸的时候。看他难过,我说没事考都考过了,别想了咱们不是还要去漫展的吗,到时候疯狂地玩一把。然后这便成了一个永不可能实现的诺言。
六月二十七日我永远记得这一天,就是这一天他离开了我们,逝者已逝不想过多地评价他的是非,只能说,我尊重你的选择。
这天《离歌》久久不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