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汶龙《高 山 之 巅》原创高中作文

高山之巅

我喜欢旅游,特别喜欢独自漫步山间,天马行空。远离尘世的喧嚣与繁华,一个人行走于高山流水,攀援于悬崖峭壁,在或苦难或悠闲中,体味人生的真谛,最后傲立在高山之巅,俯瞰群山,任由山风吹动衣角,心中生出的不只有一览众山小的豪情,还有高处不胜寒的孤独与寂寞,更有不能持续攀登直到云霄之上的失落与惆怅。

然而通往山顶的路有修好的台阶,也有荒野中的小路,这让我想起美国诗人罗伯特·弗罗斯特的《未选择的路》,如果是我,我会选择一条人烟稀少的路,因为在这条路上前行,才有伫立在高山之巅的机会。我不求沿台阶直到巅峰之上,但求在山间小路上剑指山巅,不成功,便成仁,就像李白那样不入朝为官,但流芳千古,抑或像居里夫人为了梦想虽九死其犹未悔。古来仁德专害人,道义素来无一直,我的人生不求仁义道德,只求我念头通达。

世人都知道第一高峰珠穆朗玛峰,但又有多少人知晓第二高峰乔戈里峰呢?事实上,乔戈里峰只是比珠穆朗玛峰低237米,就只是因为这小小的差距,就分出了第一与第二。第一高峰荣耀加身,举世闻名,然而第二名却不见经传。第一个登上珠峰的埃德蒙·希拉里被万众景仰,无数的登山者以征服珠峰为荣耀,但关于第一个登上乔戈里峰的人又有多少记载呢?又有多少人会记住他们呢?只能做第一,不能做第二,只有第一才会耀眼,第二总会默默无闻。

从山巅走向山脚,更是一个你思考感悟的时候。站在高山之巅,你只有俯视了脚下的群山,而忽略了远处更高的山峰,就算你站在了世界之巅,头上还有无尽的星空。站在高山之巅,就要有“海阔天边天作岸,山登绝顶我为峰”的心性。美味佳肴需要用材料烹饪,锦衣秀服需要用材料来制作,亭台楼阁需要用材料来构造。人亦如此,如果人没有创新意识,那么他就永远不可能真正长大。创新可以很大,也可以很小,大到三大科技革命,改变了无数人的生活,小到改变一下回家的路线,节省了时间,这都是创新。我们既然为人,就不能如其他动物一样,世世代代都保留着一种生活方式,如今我们的科技水平在变,生产方式在变,生活环境也在变,甚至我们的世界无时无刻都在改变,就像许多大学入学时的热门专业,到毕业时却成了冷门,所以既然我们生活在这个万物日新月异的时代,我们不但要学习创新,而且还要根据时代的变化随时随地、每时每刻地充实自己,不能沉迷于过去的荣耀与成就,要做敢于吃螃蟹的人,才不至于掉下时代的马车,被发展的车轮碾压。

学会创新,就是学会如何成长,如何生活,学会创新,才能带入这个飞速发展的时代,才能在这个万舟冲浪的时代闯出一片天地。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少年强则国强,你我同为少年,就应该为国家的强大而创新,为民族的繁荣而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