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火自焚是什么意思
《左传·隐公四年》:鲁隐公四年(公元前719年),卫国公子州吁袭杀其兄桓公,自立为卫君。为获得诸侯的承认和慑伏国民,他利用宋、郑有隙和陈、蔡亲卫的条件,与宋、陈、蔡三国组成联军,攻伐郑国。因而鲁隐公以州吁能否成事询问他的大夫众仲。众仲说:“我只听说君主以恩德去和协国民,没听说用武力战乱可以达到目的。州吁依仗武力且残暴,依仗武力就会失去群众,残暴就不会有人亲附。众叛亲离,就很难成事。战争,好比是一堆大火,不加控制,将会焚毁自己。现在州吁杀害他的国君,虐待他的人民,不去修德而想借助于武力,他的败灭一定无可避免。”
引用义:挑起争端必定自食其恶果。[例]作恶者玩火必自焚,这是一条必然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