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的解释|放的意思|“放”字的基本解释
“放”是一个形声字,在小篆中右边的偏旁是攴(Pū)字,是轻轻击打的意思。“放”的本义就是强迫、驱使人到远方去,也就是驱逐、流放的意思。《尚书·舜典》中记载说:“流共工于幽州,放驩(huān)兜于崇山。”意思是把共工流放到幽州,把驩兜流放到崇山。
驱逐、流放也就意味着闲置、不被任用,所以放又有了“放置”、“搁置”的意思。《礼记》中说:“夫孝……推而放诸东海而准,推而放诸西海而准,推而放诸南海而准,推而放诸北海而准。”古人认为中国四面都有海,所以用“四海”指代中国,后来又指更为广义的天下。“放之四海而皆准”是说孝道用到任何地方都可作为准则。后来又用来比喻普遍性的真理到处都适用。
放置在一个地方不用,也就有了“被抛弃、被排斥”的意味,所以放又引申为“放弃、抛弃”的意思。《论语》中有这样的话:“放郑声,远佞人。”“郑声”指春秋时郑国的音乐,因为比较淫荡,所以孔子认为应当排斥,就像疏远小人一样。
“抛弃、不要”从另一方面理解便是“解除约束、使之自由”,“释放、放生”中的放就是这个含义。“放生”指释放鱼鸟等动物,使它们重获自由。《韩非子》中记载了一个“放麑”的故事。故事说有个叫孟孙的人打猎时捉到一只小鹿,让手下人秦西巴负责把它带回去,然而母鹿却一直跟在后面悲啼。秦西巴动了恻隐之心,放了小鹿。等到孟孙来要小鹿时,秦西巴回答说:“我不忍心伤害它,把它还给母鹿了。”孟孙非常生气,就把秦西巴赶走了。过了不久,孟孙又把他召了回来,给自己的儿子做老师。因为孟孙想到:“连小鹿都不忍心伤害的人,又怎会让我的儿子受到伤害呢?”在中国古代有许多类似这样的“放生”的故事,爱护动物一直被视为慈悲为怀的善举。
“放”还有点燃的意思。古代有“放灯”的风俗,就是农历正月元宵节燃点花灯供人游赏。据宋代陆游的《老学庵笔记》记载:有一位名叫田登的人作州官时,要大家避讳他的名字,凡与“登”同音的字,都不准使用,如有违犯,便遭鞭挞。于是整个州都把灯叫做火。元宵节到来前夕,官府在街市张贴告示说:“本州依例放火三日。”为了避讳,把放灯称为放火,却忽略了放火的本义乃是“引火焚烧”的意思。因此心怀不满的百姓中就流传开“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说法,比喻有权势的人可以为所欲为,而百姓们的正常行为都要受到种种限制。
在古代,朝中的大臣们也会在盛暑或下大雪的天气里放假,不过不叫“放假”,而是叫“放朝”。这一规定是从唐朝开始的,后来被各朝各代所因袭。唐代的著名诗人白居易有一首题为《雨雪放朝日怀微之》的诗:“归骑纷纷下九衢,放朝三日为泥涂。”意思是说,因为下雪,道路泥泞,放朝三天。骑马回家的人不得不在大路上下马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