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于泰山,轻于鸿毛

重于泰山,轻于鸿毛

“重于泰山,轻于鸿毛”比喻人生两种不同的价值。出自司马迁《报任少卿书》:“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

西汉时,有一位伟大的史学家、文学家和思想家叫司马迁,字子长,夏阳(今陕西韩城南)人。他是当时的太史令司马谈的儿子。司马迁年轻的时候,到全国各地游历,考察风土民情,采集传说,初任郎中(官名)。元封三年继承父亲的职位,任太史令,有机会博览国家所藏的大量图书,曾与唐都等人对历法进行改革,并立志继承父亲的遗愿,写出一部完整的通史。

后来,他由于帮投降匈奴的李陵辩护,被投入狱中,受了残酷的腐刑。为了完成历史著作的任务,司马迁忍受了各种各样的侮辱与迫害,最终获释出狱。在给他的好友任安(字少卿)的信中,司马迁对自己下狱受刑的经过和著书的志愿作了详细的论述。

信中写道:人都免不了一死,但有的死得比泰山还重,有的死得比鸿毛还轻。我不能轻易死去,我之所以忍辱负重,蒙受奇耻大辱而活下来,全都是为了完成我的历史著作。

司马迁凭着坚强的毅力,发愤写作,经过十三个年的努力,终于完成了我国最早的一部通史——《史记》。此书开创了纪传体史书的形式,既是一部史书,又是一部优秀的文学作品,对后世的史学和文学有深远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