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语《举案齐眉》什么意思|出处来源|词义|词由
举案齐眉:jǔ àn qí méi
词源: 《后汉书·梁鸿传》:〔鸿〕为人赁春。每归, 妻为具食, 不敢于鸿前仰视, 举案齐眉。”
词由: 东汉人梁鸿, 年轻时家里很穷, 由于刻苦好学, 后来很有学问。但他不愿意做官, 和妻子依靠自己的劳动, 过了俭扑而愉快的生活。梁鸿是个学问渊博而有节操的人, 家乡不少人曾向他提出要以自己的女儿嫁给他为妻, 但都被梁鸿谢绝。同县有一位姓孟的家有女儿名孟光, 年已三十肥壮黑丑, 给找了多次对象, 她都不嫁。其父母问她为什么, 她说:“欲得贤如梁伯鸾(梁鸿之字) 者” 梁鸿听到这一消息, 欣然愿意与孟光结为夫妻。婚后不久, 他们俩人隐居霸陵山中,以耕织为业, 咏诗书、弹琴为娱乐。后,梁鸿东出潼关,在访问京师洛阳时,曾作《五噫之歌》一首,对朝政有所讥讽。为此皇家下令捉拿他。从此,梁鸿更姓改名,与孟光隐居于齐、鲁之间。后又迁居吴地,借居于当时有钱人家皋伯通之小偏房,以替人春谷为生。梁鸿劳累一天归家,孟光把饭菜都准备好,“不敢于鸿前仰视,举案齐眉”。孟光的举动惊动了皋伯通,他认为梁鸿“非凡人”。于是将梁鸿夫妻请到家里居住。后梁鸿在此潜心闭门著书十余篇。梁鸿死后葬于吴地,孟光后来归回扶凤老家。
词义:原指孟光送饭给梁鸿时,将托盘举到和眉毛相齐,表示对丈夫的尊敬。案:古时有脚的托盘。后形容夫妻互敬互爱。
书证:清·吴敬梓《儒林外史》第十回:“次日,遽公孙上厅谢亲,设宴饮酒。席终,归到新房里,重新摆酒。夫妻举案齐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