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语《天作之合》什么意思|出处来源|词义|词由
天作之合:tiān zuò zhī hé
词源:《诗经·大雅·大明》:“天监在下,有命既集。文王初载,天作之合。在洽之阳,在渭之涘。文王嘉止,大邦有子。”
词由:西周初年,贵族统治者为了宣扬自己的功德,让宫廷文人用诗歌的形式,记叙了一系列建功立业的大事,成为周部族的史诗。《大明》是周部族史诗之一。诗篇记录了著名的牧野之战。商朝末年,周武王联合西部八个诸侯,兴兵讨伐荒淫暴虐的商纣王,在牧野决战中,一举灭了商朝,建立了周朝,都城设在镐京。《大明》的第四章叙述了文王得天赐配偶,大意是:上天主宰着世事;上天的意愿是把天下给文王。文王即位初年,上天又为他选定了佳偶。这就是在洽水河的北岸,渭水边上的一个大国的美貌女子。
词义:天意配成的良缘。合:配合,撮合,泛用于天赐良缘。是祝人婚事美满的话。
书证:清·吴敬梓《儒林外史》第七回:“荀进士叫长班抬开公座,自己迎了出去。只见王惠须发皓白,走进门,一把拉着手,说道:‘年长兄,我同你是“天作之合”,不比寻常同年弟兄。’”郭沫若《少年时代·黑貓》:“母亲怕我又和往常一样,一个不即不离的‘不忙’便把这段天作之合的姻缘推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