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百善孝为先。孝敬父母自古以来就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在我们的一生中,对我们恩情最深的莫过于父母,父母给予了我们生命,辛勤地养育着我们,我们的成长凝结着父母的心血,我们每一个人都是在父母的悉心关怀、百般爱护和辛苦抚养下慢慢长大的。一个人如果对给予自己生命、辛勤哺育自己、对自己恩重如山的父母都不知报答、不知孝顺,那他就丧失了人最基本的“良心”,丧失了做人的基本道德。
世界首富比尔·盖茨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当被问到最不能等待的事情是什么时,说:“天下最不能等待的事情莫过于孝敬父母!”比尔·盖茨的回答发人深思。
孝顺父母历来都备受贤人推崇,在社会日趋文明进步的今天,我们更应该倡导和弘扬这种优良的文化传统和做人美德,让自己的小家其乐融融,让整个社会上洋溢着尊老敬老之风,让整个世界变得更加和谐、美好!
然而,近年来,我们从各界新闻中不断看到关于父母因遭子女虐待而不得不诉诸法律的报道。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时常听说有些家庭中的兄弟姐妹间因不愿赡养父母而发生口角或冲突。
孙敬修说:“不孝敬父母还不如一只乌鸦。”乌鸦有个很好的别名,叫“孝鸟”。乌鸦虽然样子难看,叫得也不好听,可它们是很孝顺的。乌鸦老了,飞不动了,小乌鸦就天天飞到东,飞到西,不怕刮风下雨,也不怕大雪纷飞,四处寻找食物。食物找到了,小乌鸦舍不得吃,叼回来先一口一口地喂给父母吃,就像小的时候父母喂它时一样。
现在有个别子女,父母老了,便丢开不管,叫他们挨饿受冻,或者给他们气受,甚至使得他们悲愤而去,这些行径还真不如一只乌鸦呢!连乌鸦这种飞禽都懂得孝顺父母,作为人,却居然不懂得这个道理,这是多么可耻又是多么可恶!
中国有一句古话:“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意思是说:树枝想要安静,可风总是不停地刮,它没法安静;儿女想要侍养父母,可父母快要离世了,等不得了。所以,我们应该趁父母在世的时候就好好赡养他们。否则,等父母离去了才追悔莫及,那还有什么用呢?
所以,我们该陪陪父母的时候一定不能因自己工作忙或者事情多而找借口拖延,父母健在时我们一定要珍惜和他们共度的每一寸时光,否则将会后悔莫及。
有些人认为,给父母吃的、喝的,穿的,或者每月寄些钱给父母,就是孝敬父母了。其实,这是对孝敬的误解。儒家圣人孔子就不认可这种观点。
孔子认为,如果对父母只是给吃给穿给用,言语不敬,也无暇关心照顾,那同对待犬马有什么两样呢?
孔子所说的“敬”,最重要的是要和颜悦色,也就是说话要温和,脸上要有喜悦之色。俗话说得好:“良言一句三冬暖,恶语伤人六月寒。”老年人的心灵已经饱经风霜,尤其需要子女和颜悦色的关怀。一位著名学者指出:“和颜悦色是老年人的维生素,它甚至比维生素C、维生素B的作用还要大。”如果我们对父母说话态度急躁,总是呵斥数落,作为生养我们一场的父母,他们怎会不伤心呢?
一般来说,父母对子女的要求并不高,并不是非得好吃好喝。如果你的经济条件不好,你把米饭、面条、白菜豆腐放在小桌上,说一声:“爸爸、妈妈,趁热吃吧!”那父母吃起来,也会觉得非常香甜。相反,如果你把大鱼大肉、山珍海味往桌子上一撂,一言不发,或者板起面孔说:“吃吧!”即便是再好吃的东西,父母吃着也会不是滋味。
那么,为人子女,我们应该怎样对待自己的父母才算是尽了孝道呢?对待我们的父母,我们不仅要关心他们,更重要的是要尊敬他们。归结起来,要把握三条原则,即合情、合理与合法。
(1)合情。即子女行孝应以爱心为本,以感情为重,设身处地地尽力为父母着想,在对父母表达关怀之情时,应采取其乐于接受的方式。
(2)合理。即子女行孝应适当地运用理性,考虑事实,顾全事理,不要冲动短见,为近误远,以小害大。行孝应量力而行,不宜过度,走入极端,尤不可因行孝而自残自虐自贬,否则即成“愚孝”。
据报道,南方某地,有人在外经商赚了大钱,衣锦还乡之后,为了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尽自己的孝道,在父母还在世时就为其假设灵堂,大作道场,挥金如土,只为博得一个“孝子”的名声。这种做法,只能说是愚昧,是搞封建迷信,实不可取。
(3)合法。即子女行孝应不违反现行法律,不可因为孝顺父母而有违法犯罪之行为。父母如果要子女做不法的事,子女应好言相劝,不可以孝之名,铸下大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