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乐观、向上的人生,是我们每个人所向往和追求的。这其中,珍爱自己、悦纳他人是一个重要的方向。大多数心理学家都将此作为心理健康的一个主要标志。
人格健全的四种特质
美国学者坎布斯认为,一个心理健康,人格健全的人应有四种特质:
积极的自我观念 能悦纳自己、接受自己,也得为他人所悦纳。能体验到自己存在的价值,能面对和处理好日常生活中遇到的各种挑战,尽管有时也可能会觉得不顺心,也并非总为他人所喜爱,但是肯定的、积极的自我观念总是占优势的。
恰当地认同他人 能认可别人的存在和重要性,既能认同别人而又不依赖或强求别人,认为自己在许多方面和大家是相同的,相通的;能和别人分享爱与恨、乐与忧,以及对未来美好的憧憬;不会因此而失去自我,仍保持着自我的独立性。
面对和接受现实 能面对和接受现实,而不论其是好是坏或对自己有利或不利,即使现实不符合自己的希望与信念,也能设身处地,实事求是地去面对和接受现实的考验。能够多方面寻求信息,善于倾听不同的意见,正确地掌握事实的真相、相信自己的力量,随时接受挑战。
主观经验丰富,可供利用 能对自己,周围的事物、人物及环境有较清楚的知觉,不会迷惑和彷徨;在自己的主观经验世界里,储存着各种可供利用的信息、知识和技能,并能随时提取使用;善于发现和利用自己的长处和优势,同时也能借鉴和学习别人的长处、优点,以此来解决所遇到的问题,从而增进自己行为的效率,并且不断丰富自己的经验和知识库。
心理健康的10条标准
著名心理学家马斯洛(Maslow)和密特尔曼(Mittelman)也曾提出,判断人的心理是否健康有10条标准:
1.是否有充分的安全感。
2.是否对自己有较充分的了解,并能恰当地评价自己的行为。
3.自己的生活理想和目标能否切合实际。
4.能否与周围环境事物保持良好的接触。
5.能否保持自身人格的完整与和谐。
6.能否具备从经验中学习的能力。
7.能否保持适当和良好的人际关系。
8.能否适度地表达和控制自己的情绪。
9.能否在集体环境允许的前提下,有限度地发挥自己的个性。
10.能否在社会规范的范围内,适当地满足个人的基本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