熟悉并使用他人的语言

熟悉并使用他人的语言

纽约著名的编辑阿莫斯·科明最初在报社寻到一份工作,与他利用一个策略有关。

18岁时,科明第一次来到纽约,他想做报社编辑。但当时纽约有成千上万的失业者,所有报社都是人满为患。这种情况下,科明的愿望很难实现。

曾在一家印刷厂做过几年排字工人,这是科明唯一的工作经验。但他知道,《纽约论坛》的老板荷拉斯·格利莱早年也曾在印刷厂做过学徒,所以科明决定去《纽约论坛》碰碰运气。科明想,格利莱也许会对有相似经历的人有兴趣。

他是对的,他果然被录用了。他很容易就让格利莱相信雇用他是正确的。如同卡内基的成功一样,科明巧妙地借用了格利莱的经验,以此达到了目的。

这种方法很简单。比如,我们想向人介绍一种新式飞船的长度,如果你想说给街上的行人听,你就说它有三个街区那么长,或者说它有从榆树街到林肯街那么长,这样才更直观形象;如果你想说给乡下人听,你就说飞船有他牧场的两倍那么长;如果你想说给一个纽约人听,你就说飞船的长度和42号街上新建的克莱斯勒大厦相当。总之,要想让他人明白,我们一定要利用他熟悉的经验和语言。

很多时候,你需要利用他人的经验使其理解你的话,因为有些人理解别人的话总是要依托自己既往的经验。因此,与这种人交流,就要及时利用其经验,否则他们无法理解我们。这也是因为人们的懒惰思想从中作怪,所以,在一开始就应该以他们易于接受的方式,让他们明白你的意思,因为他们不会主动费力去理解的。聪明人想让他人接受自己的想法和意见时,总会运用他人熟悉的语言和经验,及时让别人领会自己的意思。

一次,洛克菲勒的儿子和三个孙子要出去旅行,却被许多摄影记者包围。洛克菲勒的儿子不想让孩子们的照片曝光,但又不能当场严词拒绝,这样做可不聪明。既不能扫了他们的兴致,又要达到自己的目的。于是,他就设法让这些记者认同他、理解他:他不把他们当记者,而是当成一个父亲或是平常人,合乎情理地与之交流,提出自己的想法,希望得到他们的理解:在大众读物上登出小孩子的照片,对孩子的成长不利。记者们表示理解,最后很客气地离开了。

从查尔斯·布朗的故事中,我们也可看出这种策略的作用。在成为全球最大的玻璃工厂匹兹堡平板玻璃公司的总经理之前,查尔斯·布朗是一名船长。创业初期,他在明尼阿波利营做彩色玻璃的生意。当时,因为他能及时了解买主的特殊经历,从而打败对手,赢得了一笔大生意。对这份合同有决定权的都是美国西部的人,为此,布朗特意做了一份粗率而狂放的计划书,和竞争对手的做法完全不同。最后,布朗拿到了这份合同。

运用相同的策略,伊万杰林·普斯女士与顽固的犯人只需交谈几分钟,就使犯人泪流满面地忏悔。沃尔多·沃仑记载道:“她开始谈犯人童年的事,以勾起他童年的美好回忆。犯人也许能应付威胁、刑罚等外来的高压,但对此却无法抵挡。”

我们在少年时曾经崇拜过的著名探险家拉·撒里,因印第安人的仇视,他遭遇了很多挫折。后来,他学会用印第安语及其常用的特殊语言与他们交流,才为其中一个部落的欢迎,最后,他得以在当地人的帮助下,最终完成著名的墨西哥湾旅行。

亨利·桑敦是美国铁路专家,他之所以能在英国大东铁路公司当上总经理,就是因为他善于抓住机会,巧妙地说了一句成语。刚就任时,他遭人冷遇,就像处在“雾都”五月的寒霜中一样,得不到人情的温暖。因他曾说过:“任何英国人都没有担任此职的资格。”此话得罪了英国人。但后来,这位加拿大国有铁路公司的局长、数千万人的领袖只用了一个小方法,就消除了人们对他的敌意——他使用英国人的成语,迎合他们的口味,发表了一次公开演说,并特意说,到英国任职只是想有个“户外竞技的机会”罢了。

约瑟夫·乔特在演说中也很善于运用相同的策略,这使他多年来保持着纽约律师界领袖和雄辩家的地位。乔特到一所艺术学校演讲,由于这所学校以制作陶瓷为主要科目,他在演讲的一开始就说,自己是校长手里的一堆“陶土”,然后,他才讲述自巴比伦及尼奈梵时代以来的陶瓷简史。他担任一家钓鱼俱乐部主席时,曾在演说中说自己是被俱乐部的职员放进来的一尾“怪鱼”,也许他会让钓鱼者失败。打趣完自己,他才接着讲英国渔业委员会在繁殖江河鱼类方面所做出的突出业绩。在英国的一所学校演说时,他列举了许多从这里毕业的大人物,以此证明在教育方面英国强于美国。总之,他的演说总会关注人们感兴趣的事物。

民主党领袖阿尔·史密斯也十分擅长此策略,他的语言和题材都从不同的听众出发。

优秀的雄辩天才菲利浦斯曾说:“雄辩的第一意义便是以听众的经验为自己演讲的根本出发点。他所演说的内容十分符合听众的口味。”

菲利浦斯说:“演讲者越能将听众的经验融入自己的思想中,就越容易达到目的。”他还说:“我跟朋友说我的邻居买了一车紫苜蓿。我的朋友对此十分陌生,所以十分困惑。于是我又说:‘紫苜蓿是一种草。’经过这样的补充,他对紫苜蓿才有一个大概的印象,也才变得容易理解了,这是因为我将他的经验融入了解释中。”

菲利浦斯也举过类似事例:“我的朋友刚进家门时,天气还很晴朗。一小时后,我进门说要下雨了,开始他不相信。我就说,西方乌云密布,闪电交加,冷风骤起,他便相信了。那他为什么相信呢?只因我说了乌云、闪电和狂风,而这与他印象中风雨欲来的经验正好相同。因此他相信了我的话。”菲利浦斯从中得出结论:要使他人相信你,关键要列出与他经验相似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