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行令 臣行意
范蠡是中国古代历史上一颗若隐若现的智慧之星,不仅能够凭借自己的杰出智慧辅佐越王勾践从失败中重新崛起,报仇雪恨,称霸列国,而且能够在功成名就之后毅然决然地选择退出政坛,泛舟五湖,将自己的智慧运用于经商而成为巨富。
在《史记》中,范蠡虽然不像和他同时代的晏婴、伍子胥等一样单独列传,却同样可以从别的篇章中看到他的身影和光辉。在《史记·越王勾践世家》中,即有关于范蠡的记载:
范蠡事越王句践,既苦身戮力,与句践深谋二十余年,竟灭吴,报会稽之耻,北渡兵于淮以临齐、晋,号令中国,以尊周室,句践以霸,而范蠡称上将军。还反国,范蠡以为大名之下,难以久居,且句践为人可与同患,难与处安,为书辞句践曰:“臣闻主忧臣劳,主辱臣死。昔者君王辱于会稽,所以不死,为此事也。今既以雪耻,臣请从会稽之诛。”句践曰:“孤将与子分国而有之。不然,将加诛于子。”范蠡曰:“君行令,臣行意。”乃装其轻宝珠玉,自与其私徒属乘舟浮海以行,终不反。于是句践表会稽山以为范蠡奉邑。
根据此处所载,范蠡之所以在功成名就之后出人意料地选择退出,乃是出于下述两个方面的考量:一是认为“大名之下,难以久居”,而选择见好就收,不使自己为名位所累;二是通过与越王勾践长期共事看到了他的致命伤——“为人可与同患,难与处安”,由此而预感到在今后的岁月里,自己将会成为勾践最大的潜在的乃至必欲除之而后快的心头之患,故而谋求及早退步抽身,以期自保。沉浸在胜利喜悦中的越王勾践显然没有想到,范蠡会在此时放弃享受荣华富贵而选择退出,于是便竭力挽留,并告诉范蠡说有两条路可供选择:一条是留下来共享荣华富贵,“孤将与子分国而有之”;另一条路则是死路,“不然,将加诛于子”。面对勾践的咄咄威胁,范蠡不为所动:“君行令,臣行意。”在君王的命令和自己业已决定了的意志之间,毫不踌躇地选择了按照自己的意志行事,“乃装其轻宝珠玉,自与其私徒属乘舟浮海以行,终不反”。
《东周列国志》第八十三回关于范蠡归隐的叙述,则平添了几许文学色彩:
再说越王入姑苏城,据吴王之宫,百官称贺。伯嚭亦在其列,恃其旧日周旋之恩,面有德色。勾践谓曰:“子,吴太宰也,寡人敢相屈乎?汝君在阳山,何不从之?”伯嚭惭而退。勾践使力士执而杀之,灭其家,曰:“吾以报子胥之忠也!”勾践抚定吴民,乃以兵北渡江淮,与齐、晋、宋、鲁诸侯,会于舒州,使人致贡于周。
时周敬王已崩,太子名仁嗣位,是为元王。元王使人赐勾践衮冕、圭璧、彤弓、弧矢,命为东方之伯。勾践受命,诸侯悉遣人致贺。其时楚灭陈国,惧越兵威,亦遣使修聘。勾践割淮上之地以与楚;割泗水之东,地方百里以与鲁;以吴所侵宋地归宋,诸侯悦服,尊越为霸。越王还吴国,遣人筑贺台于会稽,以盖昔日被栖之耻。置酒吴宫文台之上,与群臣为乐,命乐工作《伐吴》之曲,乐师引琴而鼓之。其词曰:
吾王神武蓄兵威,欲诛无道当何时?大夫种、蠡前致词:吴杀忠臣伍子胥,今不伐吴又何须?良臣集谋迎天禧,一战开疆千里余。恢恢功业勒常彝,赏无所吝罚不违。君臣同乐酒盈卮。
台上群臣大悦而笑,惟勾践面无喜色。范蠡私叹曰:“越王不欲功归臣下,疑忌之端已见矣!”次日,入辞越王曰:“臣闻‘主辱臣死’。向者,大王辱于会稽,臣所以不死者,欲隐忍成越之功也。今吴已灭矣,大王倘免臣会稽之诛,愿乞骸骨,老于江湖。”越王恻然,泣下沾衣,言曰:“寡人赖子之力,以有今日,方思图报,奈何弃寡人而去乎?留则与子共国,去则妻子为戮!”蠡曰:“臣则宜死,妻子何罪?死生惟王,臣不顾矣。”是夜,乘扁舟出齐女门,涉三江,入五湖。至今齐门外有地名蠡口,即范蠡涉三江之道也。次日,越王使人召范蠡,蠡已行矣,越王愀然变色,谓文种曰:“蠡可追乎?”文种曰:“蠡有鬼神不测之机,不可追也。”
与范蠡的幸运相对应的,是文种的大不幸。
文种和范蠡皆是越王勾践手下首屈一指的智囊人物,都为辅佐勾践卧薪尝胆、东山再起作出了很大贡献。范蠡在决意归隐江湖之时,并没有忘记文种这位挚友。他在临行前修书一封托人转交文种,劝文种当机立断,归隐江湖,以求保全。范蠡的这封信,字数不多,字字千金,堪称是旧官场上的警世格言:
蜚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越王为人长颈鸟喙,可与共患难,不可与共乐。子何不去?
文种看过范蠡的书信之后却不以为然,他对勾践的认识显然没有范蠡深刻,故而觉得勾践不会对自己痛下辣手,而选择继续留下,结果竟因一念之差而丢了性命。范蠡去后没多久,灾祸就降临到了文种的头上。借口有人告发文种将要造反,勾践赐给文种一把剑,并说道:“子教寡人伐吴七术,寡人用其三而败吴,其四在子,子为我从先王试之。”于是,文种被迫伏剑自刎。而范蠡由于及时退出,对越王勾践已经构不成任何隐患,故而反倒成了勾践经常缅怀的对象。范蠡泛舟五湖以后,“句践表会稽山以为范蠡奉邑”。
有功无罪遭到猜忌的大夫文种因为恋栈而被越王勾践兔死狗烹、饮恨自刎,反过来印证了范蠡的先见之明。与狼共舞而心存侥幸、贪恋富贵不知退步抽身的人,到头来往往事与愿违乃至身首异处,只有少数头脑清醒、见好就收、果断退出的智者,才有可能像范蠡那样笑到最后。
在《史记·越王勾践世家》中,司马迁还记载了范蠡的另外一则轶事:
范蠡浮海出齐,变姓名,自谓鸱夷子皮,耕于海畔,苦身戮力,父子治产。居无几何,致产数十万。齐人闻其贤,以为相。范蠡喟然叹曰:“居家则致千金,居官则至卿相,此布衣之极也。久受尊名,不祥。”乃归相印,尽散其财,以分与知友乡党,而怀其重宝,间行以去,止于陶,以为此天下之中,交易有无之路通,为生可以致富矣。于是自谓陶朱公。复约要父子耕畜,废居,候时转物,逐什一之利。居无何,则致赀累巨万。天下称陶朱公。
范蠡无疑是世罕其匹、难得一觅的成功人士,不论是辅佐越王勾践与天下争锋,还是泛舟五湖经商致富,都凭借自己过人的智慧才华,取得了巨大的成功。而更为可贵的并不是他的一次又一次的巨大成功,而是他在成功面前难得的清醒,是他对成功背后潜在风险的精准把握:“居家则致千金,居官则至卿相,此布衣之极也。久受尊名,不祥。”能够始终保持这种清醒而理性的认识,乃是范蠡总能在巨大的成功面前见微而知著,正确抉择,进而使自己一生远离祸患的根源之所在。
在主张积极有为的儒家学说中,是找不到范蠡的行为依据的。孔子认为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主张如富贵可求,“虽执鞭之士,吾也为之;若不可求,则从吾所好”。按照这种逻辑行事,是绝然不会在富贵降临之时主动选择放弃的,只会借助新的有利的平台,一展长才,实现自己的理想抱负,同时追求更大的富贵。只有从主张取法自然、无为而治的道家学说中,才能清楚地看见范蠡行事的理论依据。
老子云:“持而盈之,不如其已。揣而锐之,不可长保。金玉满堂,莫之能守。富贵而骄,自遗其咎。功成名遂身退,天之道。”尽管人们对这一格言耳熟能详,真正理解其精髓要义的却少之又少。越是历史上声名显赫的大人物,越是因深陷当政者的迷局而执迷不悟,举凡商鞅、吕不韦、李斯、韩信等显赫一时的名利客们概莫能外。只有范蠡这样将“名利”二字彻底看透了的真正的智慧之士,才能将老子的箴言转化成自己的人生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