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做到先察人后办事
美国企业界著名的职业经理人勃伦狄斯在他的回忆录中,特地讲到了芝加哥巨商费尔特测验他的情形:为了找到一份称心如意的工作,年轻的勃伦狄斯向费尔特自荐。费尔特有一种习惯,就是对所有求职自荐的人都亲自接待洽淡。
后来勃伦狄斯惊讶地说:“我从未见过像费尔特这样细心的人,他提出的那些细小的问题简直令人难以置信。费尔特知道我曾在家乡的小镇当过骡夫,于是他连我饲养过的骡子的名字也细细过问。”
费尔特如此细心地去品评、洞察他人,主要是要了解他所雇佣的人的特点。正如他本人所说:“如果我不亲自去品评、了解、认识他的性格、特点及能力,我将把何种事情交给他办呢?我又怎样去借助他们为我的公司效力呢?”
办事需要察人,知人善任才能令人尽其力,也才会有助于成功,但是察人却是一门很深的学问。当我们观察一个人时,应当留心:他全神贯注的是什么?他常常忽略的是什么?他喜怒忧愁的是什么?什么事情能使他震惊?他骄纵或发脾气又是为了什么?
倘若我们能将一个人上述的这些特点觉察出来,那么我们就能了解、掌握或操纵这个人,明了在某种环境之下,这个人会出现怎样的感觉和行动。
在办事过程中,若想成功地利用别人,你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看穿别人的心。只有这样,才能分清哪些人是可以利用的,才能摸准他们有哪些地方可以被你利用,才能决定你自己应当采用什么样的办法去利用他们,否则,你将碰一个大钉子,撞晕了都不知道撞在什么上了。
看穿别人的心,特别是看穿初次相识的陌生人的心,说难也不难。再高明的人,也会在不知不觉中把自己的内心世界暴露出来,只不过暴露的程度、方式有所不同罢了。因此,你应当学会利用自己的眼睛和大脑,通过观察、分析形形色色的表象,抓住问题的实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