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腕可用但不可常用
千思—伏特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重要的飞机制造厂,也是全美15家最大的上市公司之一,该公司的任何风吹草动都会引起美国经济的波动。犹太人詹姆斯·宁——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家伙却有着自己的梦想,想要收购该公司,但千思—伏特公司的职员却发誓说,即使破产也不愿将公司拱手让人。由于是上市公司,公司事物的决定权在公司股东之手,因此要掌握公司,就要通过购买公司的股票,成为公司的股东。
詹姆斯·宁为了掌握该公司,采取两步同时推进的策略:一方面用各种办法安抚该公司职员,一方面悄悄大量买进该公司的股票,同时他又找到该公司部分股东,以高于市场价格又买下一部分股票。就这样,他掌握了该公司大部分股权。
一旦控制公司的股票,他就开始在股市中翻云覆雨,让自己的财富在股市中增长。1961年3月,詹姆斯·宁收购了千思—伏特股份有限公司,并把公司更名为宁—迪姆柯—伏特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为LTV公司。四年后,他把LTV公司分成三个独立的公司,即LTV宁—阿提克电子公司,LTV电气公司和LTV航空公司。每一个独立的分公司都发行自己的股票,自己占优势的母公司掌握大部分外,其余都在证券市场上发行。由于公司的业绩非常好,而且前景非常被看好,所以三个分公司的股票上市后,投资者纷纷抢购,3家公司的股票价格飞速上涨,这样LTV母公司的财产也随之直线上升,整个公司的财产迅速实现了增值。
詹姆斯·宁的策略在于,利用股市实现自己财富的增值,他依靠自己的实力收购一家业绩非常突出的企业,然后通过整合的办法,对该公司的业务进行重组,然后再上市,这样依靠母公司的良好信誉,使子公司的业绩也得到市场的认可和追捧,这样不费吹灰之力,钱就流到了他的腰包。
这种利用投资者的钱来赚钱的创举,一时间在华尔街被传为佳话,许多人非常慨叹,说为什么自己没有想到呢。接着,詹姆斯·宁又成功地兼并了威尔逊公司。然后经过几年的包装,把它销售出去,这样短短几年,詹姆斯·宁就成为华尔街上的亿万富翁。
回顾过去,詹姆斯·宁曾经身有感慨地说,我的方法很有效,但是不是任何时候都有效,在我没有进行收购或者收购初期,人们不熟悉我的手法时,我能赚钱,但是如果不顾条件任何时候都去试的话,那一定会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