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诺千金:犹太人信守契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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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诺千金:犹太人信守契约

犹太人在经商中最注重信守契约,这在全世界商界中是有口皆碑的。契约一经签订,不论发生任何问题,绝不毁约。因为他们认为契约是犹太人与上帝的约定,他们说:“我们人与人之间的契约,也和神所定的契约相同,绝不可以毁约。”既然契约是和上帝的约定,那么每一次立约就意味着指天发誓,绝不反悔。若毁约,就是亵渎了上帝的神圣。犹太人由于普遍重信守约,相互之间做生意时经常连合同也不需要,口头的允诺也有足够的约束力,因为“神听得见”。

犹太人信守合同几乎到了令人吃惊的地步。在做生意时,犹太人从来都是丝毫不让,锱铢必较,但若是在合同面前,他们纵使吃大亏也要绝对遵守。而且这对他们而言,是非常自然、不容怀疑、毫不犹豫的事情。“一言既出,驷马难追”,犹太人在商场上真的这样做了。有一个犹太商人和雇工订了合同,约定雇工为商人工作,每周发一次工资,但工资不是现金,而是雇工从附近的一家商店里购买与工资等价的物品,然后由商店老板结清账目领取现款。过了一周,雇工气呼呼地和商人说:“商店老板说了,不给现款就不能拿东西,所以,还是请你付给我现款吧。”

犹太人二话没说,给了雇工一些钱。雇工们高高兴兴地走了。可是没多久,商店老板跑来结账了,说:“你的雇工已经取走了东西,请付钱吧。”犹太商人被弄糊涂了,该相信谁?经过反复调查,确认是雇工撒了谎。但犹太商人还是付了商店老板的钱。因为唯有他同时向双方做了许诺,而商店老板和该雇工并没有雇佣关系。既然有了约定,就当遵守。虽然吃了亏,也只能怪自己当时轻信了雇工。

这就是犹太人,他们把契约看成是与上帝的协议,只要签订了。就不可更改,这样才能够对得起“上帝的选民”的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