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限期婚姻
1)限期婚姻的定义
A定义
所谓限期婚姻,就是指双方在办理结婚手续时,签订一份《限期婚姻协议书》,约定婚姻有效期限为一年、二年或者更多年,等婚姻期限到了之后,夫妻关系自动解除,双主按协议约定自动到民政部门解除婚约。如果到期后双方期望继续保持婚姻关系,就再次签约,延续一定期限的婚姻关系。简单地说,就是在结婚前签订协议,在规定的期限内维持婚姻关系,期满后离婚或者续约,如此反复。期限婚姻是对传统的无限期婚姻的一种挑战。
B现状
在全球,已经有一些国家开始实施限期婚姻制,比如西欧的爱尔兰共和国,全民实行期限婚姻制。爱尔兰人在办理结婚手续时,夫妻双方自行选择从1年到100年中的某一年限作为婚姻期限,到期后婚姻关系自动解除,在婚姻期限内不允许离婚,女人怀孕后也不允许堕胎。所以爱尔兰的政府机构只办理结婚手续,不办理离婚手续,也就是说爱尔兰禁止离婚。
在爱尔兰办理婚姻手续的收费标准是根据所办理的婚姻限期来确定的,婚姻期限越短,收费越高,办理1年期限的婚姻的收费是2000英镑,约合26000元人民币,而办理100年期限的婚姻的收费是5便士,约合不到10元人民币。同时,爱尔兰政府机构发放给办理婚姻手续的人的婚姻证明资料,也根据婚姻期限的不同而有很大的差别,期限越短证明资料越多,期限越长证明资料越少。办理1年期限的婚姻的证明资料是厚厚的一大本,婚姻者的权利、义务和责任都事无巨细一一说明,从家务清洁到孩子教育,一项不拉。而办理100年期限的婚姻,则只是一张粉红色的薄纸做证明资料。上面只写着如下一段话:
尊敬的先生、太太:
我不知道我的左手对右手、右腿对左腿、左眼对右眼、右脑对左脑究竟应该承担起怎样的责任和义务?其实他们本来就是一个整体,只因为彼此的存在而存在,因为彼此的快乐而快乐。所以,让这张粉红色的小纸条送去我对你们百年婚姻的最美好的祝愿!祝你们幸福!
市首席法官
除了爱尔兰共和国将限期婚姻纳入了法律,其他国家都遵循公民自愿订立限期婚姻的原则,比如日本,在一些年轻白领中,早就开始流行一年一签的限期婚姻,在每年的结婚纪念日签订婚姻合同或者解除婚姻合同,是夫妻生活中最终大的选择。
在我国,早在1990年,就有限期婚姻的案例出现,当时辽宁省一对农村夫妇刘文娟、孟昭龙,在结婚之前,订立了一份期限为十年的婚姻合同。合同中写明,男方孟昭龙,女方刘文娟,以法定名义结为夫妻,但只存在名分,不存在事实,婚姻期限为十年,十年间孟昭龙必须负担一切的农活和家务,以帮助女方刘文娟完成文学创作,十年期满后解除婚姻关系。两人的确完成了十年的限期婚姻,最终于1999年依照协议离婚。
C意义
英国法律史学家亨利·梅英在其传世名著《古代法》中曾这样写道:“所有进步社会的运动,到此处为止,是一个‘从身份到契约’的运动。”也就是说,婚姻所保障的最初是一个已婚的身份,最终却要过渡到契约的形式,也就是契约婚姻的形式,而婚姻契约自然要有关于时间、义务等事项的规定,也就是规定了我们所说的限期婚姻。
限期婚姻最大的社会意义,就在于即稳固了限期内的婚姻,又凸显了婚姻的危机感,对提高婚姻质量起到了保障作用。没有限期的结婚证就像一张长期饭票,持有人对于这份拥有已经习以为常,并且认定再也不会失去,所以就懒得再去用心,再去呵护。而给婚姻加了期限以后,持有人就会感觉到婚姻的有限,正因为有限,所以要更好地珍惜婚姻里美好的时刻,也更容易忍耐婚姻里无奈的时刻。所以拥有限期婚姻的人,相对来说会比拥有无限期婚姻的人,经营婚姻更加努力,同时,也会更多地感受到婚姻的美好,从而更加期盼婚姻的续期。
如果的确是不合适的结合,那么限期婚姻更有益于双方结束对彼此的伤害,更有益于双方和平结束,重新开始。
所以,限期婚姻打破了婚姻的铁饭碗,它是传说中那把悬在婚姻头顶的达摩克利斯宝剑,既可以给夫妻双方带来危机感,也可以给夫妻双方减少真正的痛苦和磨难。限期婚姻会让真正的爱情更加醇正,也会让不纯粹的爱情今早结束。不要说婚姻有了期限就是对爱情的不信任,爱是可以天长地久的,不过有可能你要换个婚姻重组家庭,把这份天长地久的爱体现给不同的人而已。
2)限期婚姻如何操作
A一纸合同君子协定
在中国,还没有关于限期婚姻的法律条文,所以限期婚姻只能是当事人双方之间制定的,不存在法律效力的一纸合同,说白了,也就是君子协定,如果双方当事人某一方在签订协议后不履行协议,婚姻期限结束后不依照婚姻协议解除婚姻关系,法律也无法强制执行,无法保证这个协议的最后实施。
我国新《婚姻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没有一条和婚姻协议有关,所以,即便是夫妻双方在结婚前签订了限期婚姻的协议,如果没有上述情形,婚姻关系依旧可以依照法律维持下去。
所以限期婚姻在现阶段,不过是君子协定,属于道德层面的自我约束,当事双方如果认真履约,在不违背公共利益的情况下,它就是有效的,如果一方反悔,它就立即失效。所以,“限期婚姻协议”的效力完全取决于双方的自觉自愿,不具有任何意义上的强制保障力。
B制定限期婚姻协议书
限期婚姻协议书示范版本
1)协议双方:甲方、乙方
2)见证人:第三方
3)婚姻期限:一个月、一年、五年、十年、二十年、三十年、五十年,或者一辈子。
4)协议双方秉着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协议,在协议期间结为合法夫妻关系,并在国家有关部门登记注册。
5)在协议期限结束之日前60天内,双方应就是否续约达成一致意见,如果不续约,在协议期限结束之日,到国家有关部门办理离婚手续。
6)如因不可抗力(如一方犯罪、失踪、死亡等)造成无法履行本协议,则可提前终止本协议。
7)若一方违反本协议,另一方有权按照以下条款向违反方申请补偿。
8)违约责任:违约方需承担违约金人民币××万元……
9)在协议规定的婚姻期限内,双方共同负担家庭支出,共同抚养孩子,共同操持家务,……
10)协议期限结束后,如若不再续约,如有孩子,孩子归××所有,如有房产,房产归×方所有……
补充条款
签名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