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快乐问题

一 快乐问题

生之享受包括许多东西:我们本身的享受、家庭生活的享受,树木、花朵、云霞、溪流、瀑布,以及大自然的形形色色,都足以称为享受;此外有诗歌、艺术、沉思、友情、谈天、读书等的享受,后者这些都是心灵交流的不同表现。这许多享受中,有些享受是易见的,如食物的享受,社交宴会或家庭团聚的欢乐,风和日暖时春天的野游;另外一些较不明显的,则为诗歌、艺术和沉思等享受。我觉得这些享受,不能把它分为物质的或精神的两类,一来因为我不以为应有这种区别,二来因为我在把它们分类每每不知适从。当我看见一群男女老少在享受一个欢乐的野宴时,我怎能说得出哪一部分是属于物质,哪一部分是属于精神?当我看到一个孩子在草地上跳跃,还有一个孩子用雏菊在编造一个小花环,母亲的手里拿着一块夹肉面包,叔父在咬一只甜美的红苹果,父亲仰卧在草地上凝望着天上的白云,祖父口中含着烟斗;也许还有人在开留声机,远远地传来了音乐的声音;或是波涛的吼声。这些欢乐之中,哪一种是属于物质,哪一种是属于精神的呢?享受一块夹肉面包和享受四周的景色(后者就是我们所谓诗歌),其区别是否很容易地可以分出来呢?听音乐,我们称之为艺术的享受;吸烟斗,我们称之为物质的享受;可是我们能说前者的享受比后者更高尚吗?所以在我看来,物质上的欢乐和精神上的欢乐,它的分别是紊乱的、不易分辨的、不真确的。我疑心这种分类是根据于一种错误的哲学理论,把美和肉严加分别,而并没有将我们真正的欢乐直接严密研究一下子以为证明。

我拿人生这个未决定的正当目的问题来做论据,我这一假定是否太过分?我总以为生活的目的即是生活的真享受,其间没有是非之争,我用“目的”这个名词时有点不敢下笔。因为这种包含真正享受它的目的,大抵不是发自有意的,而是一种人生的自然态度。“目的”这个名词便含有一种企图和努力的意义。人生世上,他的问题不是拿什么做目的,或怎样去实现这目的,而是怎样去应付此生,怎样消遣这五六十年天赋给他的光阴。他应该把生活加以调整,在生活中获得最大的快乐,这个问题跟如何去享受周末那一天的快乐一样实际,而不是形而上的问题,如果人们生在这宇宙中另有什么神秘的目的,那么只可以做抽象的渺茫的答案了。

在另一面讲,我觉得哲学家们在企图判明这个人生目的问题时,他们心中大概假定人生必有一种目的。西方思想所以把这个问题看得那样重要,就是因为受了神学的影响。我总以为我们对于这计划和目的这些东西假定得太过分了。人们想解答这个问题并为这个问题争论,甚至于弄得迷惑不解,显见都是徒然的、非必要的。如果人生真有目的或计划,那么这种目的或计划不应该这样令人困惑,那么渺茫而难于发现。

这个问题可以化为两个:第一个是关于神灵的,即上帝替人类所决定的目的;第二个是关于人类的,即人类自己所决定的目的。第一个问题我不想多加讨论,因为我们心中所存什么上帝的意志,事实上都是我们人类自己心中的思想;只是在我们想象中,上帝心中有这么一种思想而已。然而要用人类的智能来猜测神灵的智能,那是办不到的。我们的这种理论,其结果就是把上帝当做我们军中保卫旗帜的军曹,以为他和我们同样具着爱国狂;我们自欺欺人地以为上帝对世界或欧洲是不会有什么“神灵目的”或“定数”的,只有对我们的祖国才有之。我相信德国纳粹党的人物心中,上帝一定也带着卐字的臂章。每个人都认为这个上帝始终是在自己这边的,绝不会是在对方那边。其实世界上的民族,抱着这种观念的也不仅日耳曼人而已。

至于第二个问题,那争论点不是人生的目的“是什么”,而是人生的目的“应该是什么”。所以这是一个实际的而不是形而上的问题,对于人生的目的“应该是什么”这个问题,每个人都有他自己的观念和评价。我们为这个问题而争论,就是因为我们每个人的评价都不相同的缘故。以我自己而论,我的观念比较实际而少抽象,我以为人生不一定要有目的或意义。惠特曼说:“我这样做一个人,已够满意了。”所以我也以为我现在活着——也许还可以再活几十年——人类的生命存在着,那就已经够了。这样看法,这个问题便变为极简单,而不容有两个答语,就是人生的目的除了去享受人生外,还有什么呢?

这个快乐问题是世界上一切非宗教哲学家所注意的重要问题,可是基督教的思想家完全置之不理,这是奇怪的事。神学家把人类快乐这问题抛开,而所焦虑的重大问题是人类的“拯救”——“拯救”听来真是一个悲惨的名词,觉得怪刺耳的。因为我在中国天天总是听人家谈“救国”。大家都想要“救”中国。这种言论,使人油然而生一种好像是在快要沉没的船上的感觉,一种万事全休,大家只在想逃生方法的感觉。基督教——有人称它为“两个没落世界(希腊和罗马)的最后叹息”——在今日还保存着这种特质,它还是被拯救问题所烦扰。人们为了离尘世和得救问题而烦扰,结果反忘掉了生活问题。人类如果没有趋近灭亡的感觉,何必去为了得救的问题担忧呢?神学家总是注意拯救问题,而没想到快乐问题,因之他们对于将来,只能渺茫地说有一个天堂。假如我们问道:在那边我们要做些什么呢?在天堂我们要得到怎样的快乐呢?他们的回答只能给我们一些渺茫的观念,如唱诗穿白衣裳之类。穆罕默德至少还用醇酒、甜美的水果和有着黑发大眼多情的少女,替我们画了一幅未来的快乐景象,这是我们这些俗人能够见得到的。如果神学家不把天堂里的景象弄得更生动逼真,更近情合理,那么我们真不想离开这个尘世而到天堂里去。有人说:“明日有一只鸡,不如今日有一只蛋。”即在我们计划怎样去消遣暑假的时候,我们至少也要花些时间在探听我们所要到的地方。如果去问旅行社,而所回答的是模糊影响之辞,我是不想去的,我在原来的地方过假期好了。在天堂里也须奋斗吗?努力吗(我敢说那些希望和相信努力的人一时是这样的假定)?可是一旦我们已经十全十美了,我们还要努力些什么呢?进步到哪一层呢?或者在天堂里可以过着游手好闲,无忧无虑的日子;如果真是这样,我们尽可在这尘世上先学过游手好闲的生活,以备将来惯于永生生活,那岂不更好吗?

我们如果必须要有一个宇宙观,就让我们把自己忘掉,不要把那宇宙观限制于人类生活的范围之内。我们须把宇宙观扩展开去,把整个世界——石、树和动物——的目的都包括进去。宇宙间有一个计划(“计划”这名词,和“目的”一名词一样,都是我所不喜欢的名词)——我的意思是说,万物创造中有一个图案。我们对于这整个宇宙,须先有一个观念——虽然这个观念并不是最后的固定不移的观念——然后可以在这个宇宙中确定我们应站的地位。这种关于大自然的观念,关于我们在大自然中所占地位的观念,必须出于自然,因为我们生时是大自然的一个重要部分,而死后又是回到大自然去的。天文学、地质学、生物学以及历史,只要我们不做冒昧下断语的尝试,都能给我们以材料,协助我们得到一个相当准确的观念。如果在宇宙的目的这个广大的观念中,人类退居了次要的地位,那也不要紧的。他有着一个地位已经够了,只要他能和周遭环境和谐相处,对于人生本身便能产生一个实用而合理的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