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我的鸡蛋是臭的?你才是臭的呢”|诉诸人身
德国哲学家黑格尔曾经讲过这样一个故事:
在农贸市场上,有一个女商贩正在卖鸡蛋。一位女顾客挑选鸡蛋后,觉得鸡蛋不太好,就抱怨了一句:“你这个鸡蛋怎么是臭的呀?”说完就准备离开,再去别家看看。
没想到,这句话惹怒了女商贩,女商贩大声斥责:“什么?我的鸡蛋是臭的?你才是臭的呢!不只你臭,你爸爸吃了虱子,你妈妈跟法国人相好……你的帽子和漂亮的大衣,大概也是用床单做的吧?除了军官们的情人,谁会穿成你这样来出风头……”
想想看,我们的身边,是不是也发生过类似的情形?当顾客挑选一样东西,对其品质和价格提出异议时,如“料子有点太薄”“价格有点贵”,卖货的商贩立刻拉长了脸,用“一看你就不经常买东西”“你可以去买便宜的”这种带刺的话来反驳,听了让人特别难受,他们的这种诡辩,根本不合逻辑,完全是人身攻击。
从逻辑学上讲,如果一个人在驳斥他人的观点和结论时,忽略论证本身,而故意去攻击提出该观点的人或其代表的团体,那他就犯了诉诸人身的谬误。
诉诸人身的使用门槛很低,可以说是生活中最为常见逻辑谬误,其形式主要有两种。
·直接性诉诸人身
这种谬误是说,某人身上存在某种积极或消极的特质,所以某人的想法就是正确的或错误的。比如:“张某孝顺父母,热衷于慈善事业,所以他说的话肯定是对的。”“这个人以前犯过偷窃罪,他说的话怎么能是真的呢?”
通常,一个命题或主张之所以正确,是因为它符合事实。我们是否相信某人的说法,并不能够证明某人的说法是正确或错误的。
·处境性诉诸人身
这种谬误是说,某人处在某一团体中,这个团体可能有盘根错节的利益关系,因而某人的想法就是不客观、不理性、不中立的。比如:“你是企业家,你说给企业家减税是因为牵涉到你自身的利益”“你是同性恋,所以你支持同性恋婚姻合法化的主张就是错误的”“你买了甲公司的股票,当然会说甲公司的股票会涨……”
诚然,当我们考虑某人提出的主张或命题是否正确时,可以去考虑某人是否与那个主张或命题存在某种利益关系,但对方所处的处境,以及对方与某个团体的利益关系,并不能够说明某人提出的主张或命题就是错的。
在拉丁语中,人身攻击的意思是“向着人”,即反驳的观点不是针对论敌的论点,而是针对论敌本人,贬低、诽谤对方的思想主张、人格道德,甚至直接给对方贴标签、恶意谩骂。了解了这一逻辑谬误后,我们就要提醒自己:辩论某一观点时,要对事不对人;如果他人对我们进行人身攻击,不必与其争论,对这种无理的行为,拂袖而去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