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你说喝酒对身体不好,你不也喝吗”|诉诸反诘
“你说刷手机对眼睛不好,你不是也老刷吗?”
“你说喝酒对身体不好,你不是也喝吗?”
“这件事要发生在你身上,你还会这么说吗?”
“……”
类似这样的话,你在生活中肯定经常会听到,甚至自己也经常这样说。
显然,说这些话的目的,是为了批驳对方的观点。然而,这里采用的批驳方式,并不是通过摆事实、讲道理去论证论题,而是通过向对方提出反诘,用对方的行为去批驳对方的观点,如“你不是也喝吗”;或者通过向对方提出反诘,把对方推向一个具体的境地,如“这件事要发生在你身上”,逼人设身处地地站在道德、情感等方面来考虑问题……在逻辑学上,这就是典型的诉诸反诘。
关于“刷手机对眼睛有害”“喝酒对身体不好”这两个观点,需要从两种行为是否对人的身体健康造成危害来进行分析和论证,如手机屏幕发出的蓝光,对视力有什么影响?酒精有哪些成分,对人的神经中枢系统有哪些影响?诸如此类。这才是有理有据的论证。
我们不能因为有人刷手机、喝酒,就否定两种行为是无害的。这就好比,世界上真的有人吸毒,但我们不能证明吸毒无害。同时,我们也不能因为对方有喝酒的行为,就否定“喝酒对身体不好”的观点,对方喝不喝酒,与喝酒对身体不好之间,没有必然的逻辑关系。
言行不一,是伦理方面的问题,与逻辑无关。一个人的行为与观点相矛盾,不能证明他的观点一定是错的。我们可以批评某个人“言行不一”,但不能以此质疑他的逻辑。同时,当有人用诉诸反诘的谬误来批驳我们的观点时,我们也要意识到,这是一种逻辑谬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