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材中的珍品——“八珍”
【点睛之笔】
“八珍”原指古代八种珍贵的食品,后来指八种稀有而珍贵的烹饪原料,这个说法起源于周代,其具体所指随时代和地域而不同。
【经典解读】
在周时,“八珍”这种美食,是只有王一级的人才可享用的。正如《周礼·天官·膳夫》所说:“凡王之馈,食用六谷,膳用六牲,饮用六清,馐用百有二十品,珍用八物。”这里的“八珍”,按汉代郑玄的说法是指淳熬、淳母、炮豚、泡牂(zāng)、捣珍、渍、熬、肝膋(liáo)。随着年代的推移,“八珍”的内容也不断地丰富,所指也是各有不同。元末文史学家陶宗仪《南村辍耕录》卷九云:“所谓八珍,则醍醐(tíhú)、麝沆(shèhàng)、野驼蹄、鹿唇、驼乳麋(mí)、天鹅炙、紫玉浆、玄玉浆也。”明代张九韶的《群书拾唾》中认为龙肝、凤髓、豹胎、鲤尾、鸮(xiāo)炙、猩唇、熊掌、酥酪蝉为八珍。清时,还有“参翅八珍”,即海参、鱼翅、鱼脆骨、鱼肚、燕窝、熊掌、鹿筋、蛤士蟆;“山八珍”,即熊掌、鹿尾、象鼻(一说犴鼻)、驼峰、果子狸、豹胎、狮乳、猕猴头;“水八珍”,即鱼翅、鱼唇、海参、鲍鱼、裙边、干贝、鱼脆骨、蛤士蟆。
民国时期又出现了“上八珍”、“中八珍”、“下八珍”之分,但因地域不同,八珍的内容也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