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押一韵——律诗
【点睛之笔】
律诗是中国近体诗的一种,发源于南北朝,成熟于唐初,格律的规定非常严格,最基本的格律包括字数、句数平仄、用韵和对仗四个方面。
【经典解读】
律诗要求诗句字数整齐划一,按字数可分为为五言、六言、七言句,简称五律、六律、七律,其中六律较少见,此外还有排律。通常的律诗规定每首八句。如果仅六句,则称为小律或三韵律诗;如果在律诗定格基础上加以铺排延续到十句以上,则称排律或长律。
通常以八句完篇的律诗,每两句成一联,共四联,习惯上称第一联为破题(首联),第二联为颔联、第三联为颈联、第四联为结句(尾联)。除首末两联外,上下句都需对仗,也有隔句相对的,称为“扇对”。排律除首尾两联不对外,中间各联必须上下句对偶。小律对偶要求较宽。律诗要求全首通押一韵,限平声韵;押韵的位置是固定的,即二、四、六、八句押韵,首句可押可不押,律诗每句中用字平仄相间。上下句中的平仄声的排列也有严格规定,有“仄起”与“平起”两式。另外,律诗的格律要求也适用于绝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