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金牌”的来历
【点睛之笔】
“金牌”是指宋代的敕(chì)书和紧急军命,一般用金字牌,并由内侍省派人速送。这个成语出自《宋史·岳飞传》:“言飞孤军不可久留,乞令班师,一日奉十二金字牌。”
【经典解读】
北宋和金国联合灭辽之后,金国大举攻宋。公元1127年,金军攻陷北宋的都城汴京,掳走宋徽宗和宋钦宗,史称“靖康之耻”,北宋灭亡。同年五月,在大臣们的拥护下,赵构在临安即位,建立南宋,赵构就是宋高宗。从南宋建立的那天起,南宋的大臣和人民没有一刻不想打回北方去,收复失地,岳飞也是其中的一员。
岳飞,字鹏举,是南宋的着名将领之一,和韩世忠、张俊、刘光世并称南宋“中兴四将”。为了收复失地,岳飞曾带兵四次北伐。第四次时,岳飞的部下张宪从临颍一直打到开封,但此时,岳飞却收到了宋高宗的第一道班师诏。由于当时战局完胜,岳飞写了一封奏章反对班师,认为现在时机正好,能够打败金军,收复大片失地,希望继续北伐。
两三天后,宋军攻下了朱仙镇,但岳飞却在一天之内接连收到十二道用金字牌递发的班师诏。其中全部都是措辞严厉、不容反驳的急令,命令岳家军必须班师回鄂州,岳飞本人则要去“行在”临安府朝见皇帝。宋高宗发十二道金牌的时间,大约是在七月十日左右,也就是他得到七月二日克复西京河南府捷报不久。
收到如此荒唐的命令,岳飞顿有“十年之功,废于一旦”之感,然而友军已退,岳家军孤军难支,不得不下令班师。岳飞走后,前线的宋军大败,岳飞的第四次北伐因此而失败。
秦桧以谋反罪名逮捕了岳飞,虽然没有找到证据,但却被秦桧以“莫须有”的罪名治罪。公元1142年,岳飞和他的儿子岳云、部将张宪在杭州大理寺风波亭内被杀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