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览桃花潭重读李白诗

2010年5月6日,我随南京大学中文系退协去皖南旅游,在泾县桃花潭东岸见一特制的木牌上刻有李白的《赠汪伦》诗:“李白乘舟将欲行,忽闻岸上踏歌声。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此诗大家都很熟悉,一览而过。我却边走边想,顿生疑惑,主要是前两句不好理解,难道汪伦是“踏歌”而行,赶来欢送李白的吗?那么汪伦是何许人也?踏歌又是什么文艺形式?返宁后我随手翻了身边的资料,都说汪伦是“村人”或“农民”,程千帆先生的《古诗今选》也称汪伦是“当地人”。后因杂事缠身,我未能对这首诗作进一步探究,只是断断续续地查阅了一些有关的资料,了解到对这首诗的一些研究现状。然后撰写成文,费时三个月,总算了却一桩心事。

关于汪伦其人,近年来多有专家对他作过认真研究,尤其是安徽学者汪光泽和李子龙先后发现了泾县《汪氏宗谱》和宣州《汪渐公谱》《汪氏续修支谱》残卷,证明汪伦实是当地望族豪宗。据记载,隋炀帝时,寇盗纵横,民心莫安。汪华招募壮勇,抚有歙、宣、杭、睦、婺、饶六州之地,带甲十万,威震江淮。后归附于唐,高祖嘉其忠义,封越国公。这汪华即是汪伦的前五世祖。至于汪伦本人,《宗谱》中的“汪伦”条有云:“汪伦又名凤林,仁素公之次子也,为唐时知名士,与李青莲、王辋川诸公相友善,数以诗文往来赠答,青莲居士尤为莫逆交。开元、天宝间,公为泾县令,青莲往候之,款洽不忍别。”

李白既是汪伦请来的,自会得到汪伦的殷勤接待。此时的李白早已摆脱“赐金还山”的忧愤,蔑视权贵,正视平民,长期漫游,这次就是从他歌咏过矿工的贵池来到桃花潭的。他不仅游玩了奇山异水,与群众亲切接触,还去了那个仅此一家的“万家酒店”(尚有遗址),与百姓酒友同饮同乐。当李白这位县太爷的好友要离开桃花潭时,自会有村民赶来送行。

至于踏歌,据晋代葛洪《西京杂记》记载,汉高祖时,宫中每年都有“以弦管歌舞相欢愉”之乐事,如“十月十五日,共入灵女庙,以豚黍乐神,吹笛击筑,歌《上灵》之曲。既而相与连臂,踏地为节,歌《赤凤凰来》”。可见汉代已把古人在同自然的搏斗中取得胜利时而“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的踏歌从民间引进皇宫。唐睿宗李旦也就有安福门观灯观舞的举措:景云二年上元日夜,“出内人连袂踏歌,纵百僚观之,一夜方罢”。由“连臂”“连袂”可知,“踏歌”实是一种群舞,大家连手而歌,踏地以为节(打拍子),并不是一个人踏地而行,更不是像墨西哥人跳踢踏舞那樣以多变的节奏,敏捷的足部动作踏地作声。深爱文艺的唐玄宗就更会沿袭其父展示“踏歌”的做法并加以发展,这就是张《朝野佥载》说的,“先天二年正月十五、十六夜,于京师安福门外作灯轮,高二十丈”,宫女千数,“于灯轮下踏歌三日夜,欢乐之极,未始有之”。

宫廷的踏歌活动,带有“与民同乐”的目的,影响很大,在乡村、城镇也就流行更广了,甚至连“踏歌”这个名称也是唐代才开始专用并固定下来的,有的诗人如谢偃、崔液、张说的诗题就叫《踏歌》。后来刘禹锡的《踏歌词》(四首)便是最负盛名的:“春江月出大堤平,堤上女郎连袂行。”“新词宛转递相传,振袖倾鬟风露前。”写出了妇女春游时边唱边舞的自娱作乐,或即兴编舞,相应传唱,或牵手踏脚,低首甩袖。可见李白说的“忽闻岸上踏歌声”,也就是指的村民以欢乐抒情式的轻歌曼舞欢送李白的情景。

这首诗的最大特点是艺术表现的精妙。

前人评此诗有“前夷(平)后劲”之说,认为前两句诗直叙实事,并无精巧之语,后两句方是妙于言情,并用桃花潭水加以衬托,致使情意曲折而有神情。但也有人认为前两句更重要,它是在相别之地表现相别之情,语出天成自然,故而“将”字、“忽”字“有神有致”。其实说得最完好的应是清人沈德潜的话:“若说汪伦之情比于潭水千尺,便是凡语。妙境只在一转换间。”(《唐诗别裁》卷二)这是说如果用潭水千尺来比喻汪伦一人之情,便是平凡而一般的话,所以李白就用了一个“不及”而避开了。那么比千尺潭水还要深的情究竟有多深呢?这就很耐人寻味了,他自己的回答是“妙境只在一转换间”。仅此一句,看似答非所问,实是对答如流,精妙自若。“境”者,境况、场景也,这就是由一个场景场面转换到另一个场景场面,当时的情景应当是这样的:

汪伦在家设宴为李白饯行,然后送他登上早已停泊在江边的船上。这时很可能是酒店的万老板送来了两坛美酒赠给李白,于是“将欲行”便成了“不忍行”,终于出现了挚友之间送行与告别的生动画面:李白手举酒杯立船头,汪伦也是手举酒杯站码头,两人是欲行不行各尽觞,一杯一杯复一杯。这时突然从东岸上传来一阵“踏歌”声,李白扭头一看,原来在那由细石白沙淤积而成的滩地边上长有一片芦苇,随风摇曳。就是在这绝美的山水胜景的芦苇丛前有一队男女村民手拉手,踏地为节,边歌边舞。这一场景的转换,群众自发的踏歌送行,是李白始料不及的,顷刻间便发生了急遽的心理变化,而作了“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的即兴吟唱。这里,由第一句的船头辞别到第二句的踏歌相送是一大转换,都是写的动作,是动态的事实,然后再向第三、四句激动的心态即思想的实际转折,并通过形象的比喻妙语予以表现,使桃花潭畔村民对李白的情谊达到了其深莫测,无法估算的程度。这种触景生情、缘情而发的感慨,不仅突破了绝句诗受字句所限而别具含蓄之韵味,也为我们的阅读提供了遐想的余地:如果没有“忽闻”的村民踏歌相送,或许李白就不会写这首诗了。我们今天能欣赏到这首使人怡情悦性的名诗,不仅要感谢李白和汪伦,还应感谢好客的桃花潭村民。

那么,为什么诗中不见村民群众的字眼而只突出一个“汪伦”呢?我的体会是,从一般的人际关系而言,李白和汪伦是老相识、好朋友,脱口而出,随手拈来,自会把汪伦和自己的名字都写上,一前一后,相得益彰。若从写诗的技巧而言,这就涉及“一个”和“一群”的关系问题,在李白的心目中,这一个汪伦是和那一群村民连在一起的,类似哲学上的“个别”与“一般”之间的对立统一,即从一般突出个别,以个别体现一般,也就是美学和文学上讲的典型问题:“春色满园关不住,一枝红杏出墙来。”

七言绝句可说是最精粹的诗体之一,以最经济的笔墨(仅28个字)表现最完整的感情或意境。它的结构规律和表现模式,多以第三句为转折,第四句为结语。我们可举同是七绝高手王昌龄的《闺怨》为例:“闺中少妇不知愁,春日凝妆上翠楼。忽见陌头杨柳色,悔教夫婿觅封侯。”这是说春天来了,闺中少妇以欢快的心情作了一番精心打扮即登楼赏春。当她依栏凭眺时,只见田头路旁的柳条一派嫩绿,随风飘荡而婀娜多姿,顿时撩拨她的心弦,深感自己青春独守的孤寂而心理发生了遽变:由原来一心等待戍边的丈夫凯旋而封侯晋爵的“不知愁”一下转折成了悔悟悔恨的怨愁。这突变的关键就是第三句的“忽见”起了触觉触媒的作用,情调陡转,由可见的动作行为改变为静态的思想活动,致使闺中少妇的怨意在不言怨愁中陡然倍增。李白的这首《赠汪伦》,由于比它多了一个“忽闻”的场景“转换”,前后两个场景相加,亦即把汪伦和村民对李白的情谊融合在一起,从而构成了全的大转折,这就使得它的结语更加深厚而丰美无比了!

(作者单位:南京大学文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