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船政局

又称马尾船政局,洋务运动中清政府经营的规模最大的造船厂。1866年镇压太平军余部之后,左宗棠便奏请清政府筹建船厂,指出要防止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侵略,“非整理水师不可;欲整理水师,非设局监造轮船不可。”他的建议得到清廷批准,于是同法国人日意格、德克碑商定合同,议定自铁厂开工之日起,五年内由他们监造大小轮船十六艘,并训练中国学生和工人达到独立担任造船和驾驶工作的能力。除开办铁厂和船厂外,还设有船政学堂,分前、后两学堂,前学堂学习法文,主要培养制造轮船的人才;后学堂学习英文,主要培养驾驶轮船的人才。后来又添设“艺圃”,培养技工。全厂雇用几十名法国技师和工头,工人约二千名。1866年9月左宗棠由闽浙总督调任陕甘总督,赴任前推荐前江西巡抚沈葆桢任总理船政大臣。1867年马尾船坞工程基本完成,1869年第一艘轮船“万年清”号下水,至1874年2月止,共造轮船十五艘。1874年日意格及其他法籍工匠雇用合同期满全部撤退,由船政学堂培养出来的学生接替技术工作,至1895年共制成轮船十九艘。后期造船技术比前一期有明显提高,船身由木壳改为铁胁,又由铁胁易为穹甲,并于1887年制成一艘铁甲船“平远号”。轮机则由旧式单机改为复和机;马力由一百五十匹增至二千四百匹,此外在速率和火器配置上也有程度不同的提高。马尾船政局所制的轮船,分别布防在沿海七省,后来应两广总督张之洞要求,又协助广东造“广甲”、“广乙”、“广丙”、“广庚”兵船,驻防奥海洋面。可参看杨东梁:《略论马尾船政局》,《求索》1983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