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想国

古希腊客观唯心主义哲学家柏拉图的主要著作,亦译《共和国》、《国家篇》。全书共分十章,用对话体裁写成。柏拉图著述《理想国》时,古希腊以雅典为首的各城邦工商业奴隶主已推翻了贵族奴隶主的专制统治,建立了奴隶主的民主政治。但奴隶制社会的阶级矛盾日益尖锐,奴隶主阶级内部贵族奴隶主和工商业奴隶主之间的矛盾也十分激烈。为了解决社会矛盾,各阶层思想代表提出各种不同的政治学说。柏拉图在《理想国》中,站在奴隶主贵族派的立场上,反对民主政治,主张恢复贵族统治,把建立贵族奴隶主专制的国家作为他最高的政治理想。《理想国》一书的中心思想是讨论在“理想国”里公民应具有的美德和国家的构成原则。柏拉图认为,美德有四种:智慧、勇敢、节制和公道。智慧,是“妥善的谋划”和治理国家的知识;勇敢,是在任何情况下,“都巍然不动,信守不渝”,为国家效命疆场;节制,则是“控制某些快乐和欲望”;公道,对个人来说,就是“做自己的事情而不干预别人的事情”,对国家来说,就是使“每个人应当只做一件适合他的本性的事情”。公道是其它三种美德的基础。柏拉图认为在“理想国”里,除奴隶以外,自由公民因本性不同分为三个等级:第一等级是执政的统治者,他们的本性是理性,以智慧为美德,即“真正的哲学家”,“集权力和智慧于一身”,治理国家;第二等级是武士,他们的本性是意志,以勇敢为美德,守卫国家,效命疆场;第三等级是农民和手工业者,他们的木性是情欲,以节制为美德,专门从事生产劳动。这三个等级各司其事,这个国家就是公道的;而他们之间互相干预,彼此替代,则是国家的大害。柏拉图主张在“理想国”里实行公产制,没有私有财产,集中食宿,公妻公子女,对公民实行严格的教育和训练。马克思指出:“在柏拉图的理想国中,分工被说成是国家的构成原则,就这一点说,他的理想国只是埃及种姓制度在雅典的理想化”(《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405-406页)。《理想国》一书的许多思想对后来的剥削阶级的政治学说有很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