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明治维新

1868-1873年间日本明治政府所进行的一系列资本主义改革,日本史书称之为“明治维新”。明治维新是日本近代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历史事件,成为日本从封建社会走向资本主义社会的转折点。明治维新之前,日本天皇只是象征性的君主,实权掌握在德川幕府手中。幕府依靠大名、武士统治全国,农民是他们的主要剥削对象。18世纪中叶,日本出现了资本主义因素,封建制度趋于瓦解,国内阶级矛盾日益尖锐,农民起义,市民暴动(即“米骚动”),此伏彼起。1853年,美国又用军舰大炮摧毁了日本的锁国政策,美、英、法、俄、荷等国先后胁迫日本签订了一系列不平等条约,民族危机日益加深。内忧外患,激起资产阶级化的下级武士的不满,他们利用人民群众对幕府的深恶痛绝和广大商人的支持,在西南各藩掀起了倒幕运动。1867年1月,天皇睦仁即位。10月,倒幕派领袖和京都部分要求改革的公卿贵族联合起来,以天皇的名义发布了讨幕密诏。末代将军德川庆喜见势不妙,假装引退,还政天皇,企图伺机反击。1868年1月3日,倒幕派在京都召开御前会议,成立以天皇为首的新政府,勒令德川幕府交出全部权力和领地。经过1868-1869年的戊辰国内战争,推翻了德川幕府统治。1868年8月27日改年号为“明治”的睦仁天皇,于1869年3月,定都东京(即江户),开始了长达四十五年(1867-1912年)明治天皇统治时期。

明治初年进行了一系列资本主义改革。1868年4月,天皇发布《五条誓文》:“一,广兴会议,万事决于公议;二,上下一心,盛行经沦;三,官武一体,以至庶民,各遂其志,毋使人心倦怠;四,破除旧来之陋习,一本天地之公道;五,求知识于世界,大张皇国之基础。”这五条是明治政府的施政纲领。根据这个纲领实行如下改革措施:第一,1869年各藩奉还版籍;1871年废藩置县,划全国为三府七十二县,由中央委派知事管理,从而消除了封建割据,加强了中央集权。第二,废除旧的等级身分制,实行了“四民平等”。第三,1873年颁布地税条例,按地价缴货币地租。第四,由国家保护和扶植资本主义工商业发展。第五,宣布收回国权,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第六,实行义务兵役制,建立近代化的常备军,强化日本军国主义势力。关于明治政府上述措施的性质问题,国内外学术界历来分歧很大,说法各异,基本上是“革命说”与“改革说”之争。但它的历史作用,却是大家公认的。明治维新使日本摆脱了沦为殖民地的危险,走上独立自主的发展道路,成为亚洲唯一的近代资本主义强国。日本明治维新是日本型的资产阶级革命运动,是亚洲后进国家近代化的典型,对朝鲜、中国的维新变法运动产生了直接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