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亨·摩尔根(1818—1881),美国杰出的人类学家、考古学家和原始社会学家。出生于美国纽约州奥罗拉村附近的一个农庄。青年时,组织过以研究印第安人的风俗习惯为主要宗旨的团体“大易洛魁社”。1840年毕业于协和学院。在当律师期间,因积极为印第安人作辩护,使他在印第安人中间获得声望。1847年被易洛魁人的塞内卡部落鹰民族收为养子。此后多年从事印第安人社会和世界上各民族亲族制度的研究,先后发表了《易洛魁人的同盟》和《血族及亲姻制度》两部著作。1877年,他对原始社会历史一些问题作了广泛而深入的研究,发表了他的重要著作《古代社会》。《古代社会》是一部在民族学研究上具有划时代意义的著作之一。全书分为四编:第一编《各种发明和发现所体现的智力发展》,对人类经济和文化发展作了总的概括;第二编《政治观念的发展》,对从民族到国家的发展作了分析,包括母系氏族和父系氏族,反映了从印第安人到希腊罗马人的社会形态;第三编《家族观念的发展》,叙述了以杂婚经群婚到一夫一妻的家庭发展史;第四编《财产观念的发展》,阐述了财产继承的历史,从母系到父系财产关系的发展,同族继承到子女继承。在这部著作里,摩尔根分析了氏族的本质,证明氏族是原始社会的基本组织,并认为一切文明民族的最初氏族都是母权制氏族,由母权制氏族到父权制氏族的发展,在人类社会具有普遍的意义,它存在于一切人类的发展过程。同时,摩尔根还认定家庭是一个历史范畴,并确立了婚姻和家庭发展顺序的演进形式:血缘家庭、群婚家庭(普那路亚家庭)、对偶家庭、父权制家庭及一夫一妻制家庭,“首次绘出家庭史的略图。”恩格斯对摩尔根的学说作了高度评价,他说:“摩尔根在美国,以他自己的方式,重新发现了四十年前马克思所发现的唯物主义历史观,并且以此为指导,在把野蛮时代和文明时代加以对比的时候,在主要点上得出了与马克思相同的结果。”(《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第一页)“摩尔根的伟大功绩,就在于他在主要特点上发现和恢复了我们成文历史这种史前的基础,并且在北美印第安人的血族团体中找到一把解开古代希腊、罗马和德意志历史上那些极为重要的至今尚未解决的哑谜的钥匙。”(同上书,第二页)“……这个重新发现,对于原始历史所具有的意义,正如达尔文的进化理论对于生物学和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理论对于政治经济学的意义一样。”“这样就在原始历史的研究方面开辟了一个新的时代。”(同上书,第1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