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兰西斯·培根

【生卒】:1561—1626

【介绍】:

英国唯物主义和实验科学的始祖,近代唯物主义经验论的第一个代表,近代归纳法的奠基人。他出身贵族官僚家庭,12岁进剑桥大学学习,担任过总检察官、掌玺大臣、大法官等职,晚年被迫离开政界,专门从事著述。主要著作有《新工具》、《论学术的进步》等。

在政治上,他是新贵族和新兴资产阶级的代表。拥护中央集权的君主专制,但在国会与王权的斗争中,站在国会一边,反对“君权神授”、“君权无限”等反动观点,主张用法律约束君主的权力。他主张改革旧教,改革旧的教义和礼仪。他积极支持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宣传对外扩张、称霸世界的主张。

在哲学上,他继文艺复兴时期先进思想家之后,对经院哲学进行了更有力的批判。他认为经院哲学脱离实际,玩弄空洞概念,阻碍着人们认识真理的道路。他对经院哲学的批判集中表现在他对“四假相”的批判上。培根认为,真正的科学必须面向自然。自然是物质的,物质的最主要的性质是运动,认识的目的就是要发现作为决定事物性质的基础和规律的“形式”。在认识中所得到的感觉经验是可靠的,它是一切知识的基础。但认识不能仅仅停留在感性上,而应该与理性结合起来。他斥责经院哲学家就象蜘蛛那样,只会从肚子里吐丝结网,同时又批判狭隘的经验主义者就象蚂蚁那样,只会收集材料,而不会加工使用。他认为,真正的哲学家应当象蜜蜂,既能收集材料,又能消化加工。他还详细地论述了消化加工感性材料的方法,即归纳法。培根的归纳法是对当时自然科学方法论的总结,为现代科学的归纳法奠定了基础。但他没对演绎法予以足够的重视,并把自然科学研究中的孤立静止的方法移植到哲学中,形成了近代形而上学的思维方式。除此之外,培根认为神学和哲学各有真理,两者并行不悖,这是他的唯物主义经验论不彻底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