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朝田亩制度

太平天国以解决土地问题为中心,包括政治、经济、军事、文化和社会组织等方面的纲领性文件。1853年下半年颁布。这个纲领是根据“有田同耕,有饭同食,有衣同穿,有钱同使,无处不均匀,无人不饱暖”和“天下人人不受,物物归上主”的原则规定的,核心内容是否定和废除封建土地所有制,把全国土地按产量高低分为九等,每亩早晚两季产量一千二百斤为第一等,以下各等依次递减一百斤,至第九等亩产量为四百斤,不论男女按人口平均分配,好坏各半,凡年十六岁以上者分全份,十五岁以下减半。由于各地人口多寡不同,年成有荒有丰,又提出“此处不足,则迁彼处,彼处不足,则迁此处”,以及“丰荒相通”、“以丰赈荒”的临时调剂办法。其次是关于生产和消费的规定,每二十五户为一两,由两司马督促生产,奖勤罚懒。农民除耕种土地外,还要种桑养蚕、纺织,每户养二头母猪、五只鸡,二十五家的陶、冶、木、石等手工业由伍长、伍卒在农闲时进行生产。每两设一国库,每户农民将全年所产一切农副产品,除留够全家所食可接新谷外,其余一律缴入国库。凡婚丧嫁娶,由国库“给钱一千,谷一百斤”,“通天下皆一式”。三是关于社会组织和其它生产的规定,依据古代寓兵于农的制度,太平天国的社会组织以军为单位,一万三千一百五十六家为一军,举一军帅;二千五百家为一师,设师帅;五百家为一旅,设旅帅;一百家为一卒,设卒长;二十五家为一两,设两司马;五家为一伍,设伍长。每户出一人当兵,有警出师打仗,无事在家耕田。从两司马到军帅为乡官,选本地人充任;军帅之上,县设监军,郡有总制,是守土官,由上级委任。两司马不仅管生产、分配,还负责宗教、教育、军事、司法及保举人才等工作。总之,《天朝田亩制度》一是要用农民的绝对平均土地代替封建土地制,一是以两为单位,组织人民的社会生产,每两成为一个公有的“通天下皆一式”的自给自足单位,无数个这样单位的总和,构成太平军将士的理想天国。这个纲领,明确宣布废除封建土地所有制,集中反映了广大农民迫切要求获得土地的强烈愿望,具有鲜明的反封建性质;但它要求在小生产的基础上废除一切私有制度,消灭商品生产和交换,建设一个整齐划一的绝对平均主义的小农经济,又具有极大的落后性和空想性,没有也不可能付诸实施。可参看郭毅生:《太平天国经济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