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波斯帝国国王的改革。大流士一世(公元前558-前486)是阿墨门尼德族人,曾担任波斯万人敢死军的总指挥。公元前522年,僧侣高墨塔发动政变,夺取了波斯的政权。波斯国王冈比西斯病死在回国的途中。大流士联合另外六位波斯贵族青年,杀死高墨塔及其追随者,登上波斯的王位。大流士即位时,帝国境内被征服民族正掀起波澜壮阔的反抗波斯统治的斗争。大流士和他的部将,以少数兵力,经过多次战役,将各地的人民起义镇压下去,扭转了帝国摇摇欲坠的形势。大流士为加强对帝国疆域内各族人民的专制统治,参照西亚两千多年来奴隶主阶级专政的经验,从公元前518年起进行了一系列重大的社会改革。一是建立军、政分权的地方行政制度。大流士把帝国划分为20个行省(后又增加3个),行省的总督由国王委派,他掌握本省的行政、司法和财政大权。总督之外,又设置一名驻守行省的军事长官,统领本行省的驻军。总督与军事长官互不隶属,各自直接听命于国王,以起互相监督、互相牵制的作用。国王在总督身边设置“皇室秘书”,在各行省派遣大量皇室密探,秘密监视地方官吏的活动,并根据他们提供的功过、是非的情况,对地方官吏实行奖惩、晋降政策。二是制定统一的贡赋制度。大流士废止以前对被征服地区的贡赋无一定数额的作法,明确规定各行省向中央交纳的年贡和实物数额,并采取多由各地商业高利贷者承包的制度。三是军事改革。大流士建立一支由波斯人组成的近卫军,即希腊人称为“不死队”的1万名精锐的常备军;把全国划分5个军区,每个军区长官统辖几个省的军事长官,军区长官直接由国王控制,驻守各行省军队的军官多由波斯人充任,以加强波斯贵族在军队中的领导地位。四是制定统一的货币制度。大流士规定中央铸造金币,称作“大流克”,通行全国;行省铸造银币,自治城市铸造铜币。五是修筑驿道。大流士继承亚述帝国的驿递制度,在帝国境内修筑若干驿道,其中最重要的一条从首都苏撒至小亚海岸的以弗所,全程约两千四百公里。驿道沿途设有驿站、客栈,重要的边界和渡口都筑有工事和驻军。此外,大流士为适应帝国统治的需要,又把琐罗亚斯德教定为国教,尊阿胡拉·马兹达(代表光明与幸福)为最高之神。在发展文化教育事业方面,大流士也曾做过一些努力,创办过军事和普通学校。大流士的改革使波斯帝国成为一个强大的奴隶制专制帝国,在客观上扩大了帝国境内的经济关系和贸易关系,促进了先进地区与落后地区之间的文化交流。但是,他的改革是以国王为代表的奴隶主阶级利益为前提的,对被压迫阶级和被征服地区人民来说,它意味着更残酷的统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