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与基督教、伊斯兰教并称为世界三大宗教。相传公元前6至5世纪中,古印度迦毗罗卫国(今尼泊尔境内)王子悉达多·乔答摩(即释迦牟尼)所创立。它是当时反婆罗门的思潮之一,以无常和缘起思想反对婆罗门的梵天创世说,以众生平等思想反对婆罗门的种姓制度,因此很快得到流行。其基本教理有“四谛”、“八正道”、“十二因缘”等。主张以经、律、论三藏,修持戚、定、慧三学,以断除烦恼得到成佛为最终目的。佛教在古印度的发展有几个阶段:最初释迦牟尼自己所说的教义为原始佛教;其后自公元前4世纪左右,佛教僧团因传承和见解不同,发生分裂,形成部派佛教(上座部和大众部);公元1、2世纪间,从部派佛教大众部中产生了大乘佛教(把以前的佛教称为小乘佛教);最后,其一部分派别同婆罗门互相调和,又产生了大乘密教。公元前3世纪初,由于阿育王的信奉,佛教在印度国内外得到广泛流传。公元2世纪时,在迦腻色迦王大力支持下,佛教再加发展。流传于今斯里兰卡、缅甸、泰国、柬埔寨、老挝和中国傣族地区的巴利语经典系,通称南传佛教(属小乘);流传于中国、朝鲜、日本、越南的汉语经典系及我国藏族和蒙族地区的藏语经典系,通称北传佛教(属大乘)。而印度本土佛教自公元9世纪渐趋衰微,13世纪初归于消灭。19世纪后始渐复兴。近年,特别在“不可接触者”群众中得到发展。欧美各国自19世纪以来,亦多设立佛教团体,从事研究和宣传活动。佛教自东汉明帝永平十年(公元67年)传入中国,经三国两晋到南北朝四五百年间,佛经的翻译与研究日渐发达,到了隋唐遂产生天台、华严、唯识、禅宗、净土、密宗等具有中国特色的许多宗派。宋明以后佛教开始在中国走向衰微。
佛教的产生是适应当时印度阶级斗争的需要而出现的,它反映了反动奴隶主阶级没落、颓废的消极世界观,因此当它一经传入中国后,也立即为中国封建地主统治阶级所重视和提倡,并且经过适合中国情况的改造后,长期成为中国封建社会上层建筑中意识形态方面的重要组成部分。佛教作为一种宗教,与其他一切宗教一样,利用当时人们对自然和社会的客观规律尚不能作出正确说明,还不能完全掌握自己的命运的情况下,通过宗教虚构和诡辩,而制造的一种相当精致的宗教迷信说教和神学唯心主义体系。它以把现实生括看作是一切痛苦的根源为出发点,以编造“三世轮回”,“因果报应”、“神不灭”和虚构“净土”、“地狱”等宗教世界为主要内容,以采取超脱轮回、投身净土为最高的追求目标。尽管它们的派别不一,说法各异,但在用繁琐的唯心主义理论和诡辩的方法为其宗教出世主义作论证这一点上都是一致的。
汉文佛教经典的总称为《大藏经》,内容分经、律、论三藏,包括天竺和中国的佛教著述在内。大藏经的编辑从南北朝时即开始,据唐《开元释教录》所载,共计1076部,5048卷,以后各代又续有新译和著述入藏。大藏经的刊印,始于北宋初。最初为蜀版,后有福州版、思溪版、碛砂版等;辽、金、元、明、清各代,也都有刻本;近代有上海频伽精舍的排印本,还影印过宋《碛砂藏经》和日本编辑的《续藏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