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指1919年五四运动至今的中国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前,史学界并未严格划分中国近代史和中国现代史的界限,一般统称1840年鸦片战争至全国解放的历史为“中国近百年史”或“中国近代史”。五十年代,才以五四运动为标志,区分中国近代史和中国现代史。这种分期法主要是强调俄国十月社会主义革命的划时代意义;强调五四运动后中国共产党诞生并领导中国革命及由此而产生的中国革命面貌的根本变化。无产阶级的政党领导中国革命,无产阶级成为时代的中心,决定着时代的内容、时代的发展方向,因此,虽然反帝反封建的民族民主革命仍属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性质,但它是无产阶级全部革命事业的一部分,是无产阶级社会主义革命的准备阶段,和社会主义革命紧密连在一起。到目前为止,我国高等院校历史课程设置和教材名称,都把1840年至1919年的历史叫中国近代史,而1919年至1949年的历史划归中国现代史。
但自五十年代起,我国史学界对上述中国近现代史分期就有不同意见。认为应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为区别中国近现代史的标志。因为马克思主义史学根据社会形态划分古代、近代、现代;近代史是资本主义社会史,现代史是社会主义社会史。中国没有完整的资本主义社会形态,只有从属于资本主义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史学界已认定自1840年中国开始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起,为中国近代史的开端。而1840年到1949年,从总体来说,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形态未发生根本变化,社会主要矛盾始终是帝国主义和中华民族、封建主义和人民大众的矛盾。与此相适应,革命的性质、任务、对象、动力等亦无重大改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才根本结束了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形态,跨入社会主义时期。因此,1840年至194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之前,都属于近代史范围。以五四运动为界,可将中国近代史划分为上下两段,即资产阶级领导的旧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为近代史上半段,无产阶级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为近代史的下半段。目前,倾向于这种分期法的人越来越多。
中国现代史是中国通史的组成部分,是现代政治史、经济史、文化史的综合。1919年至1949年,在中国占统治地位的是帝国主义侵略势力和中国地主、大资产阶级。它们把中华民国变成代表帝国主义、封建势力利益的,地主、大资产阶级对广大工人、农民、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专政的国家。不论北京的北洋军阀政府,还是南京的国民党政府,都实行独裁专政的政治制度,军阀、官僚、地主、买办专权,人民无权。封建经济始终占绝对优势,大量的是分散的、个体的农业经济和个体手工业经济;现代工业经济只占百分之十左右。农村土地的大部分集中在地主、富农手里,人数众多的劳动农民没有或很少有土地及其他生产资料,地主阶级残酷地剥削农民,农业生产力低下,农村极端贫穷落后。现代工业最大的和最主要的资本集中在帝国主义者及其走狗中国官僚资产阶级手中,它们不但压迫工农,而且压迫民族资产阶级。民族资本主义工业占现代工业中的第二位,主要是轻工业,由于受帝国主义、官僚资本和封建军阀的欺压,障碍重重,发展十分艰难。几千年的中国封建文化和帝国主义文化、买办文化,还有形形色色的反动资产阶级文化,结成联盟,从精神上统治中国;爱国主义、民主主义、社会主义一概被打入非法之列。三十年的中国历史还有另一个侧面,即人民革命力量的发展和反帝反封建斗争的持续进行。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进行长期的武装斗争,创建人民的军队、人民的政权,建立和发展革命根据地。革命根据地里实行人民民主政治制度,进行土地改革,保护民族工商业,发展新民主主义的经济和文化。共产党领导的革命力量初如星火,渐渐发展为燎原之势。以孙中山为首的中国国民党,进行反对北洋军阀的斗争,国共两党建立了合作关系。在南京建立了全国性政权的国民党,1937年七七事变后对日作战,国共两党第二次合作。国共及其代表的阶级力量之外,还有若干代表中间阶级的爱国民主党派及其他爱国民主人士(国民党中也有这样的派别与人士),这些党派和人士不同程度地为中国的独立民主贡献了力量,并在共产党统一战线政策的感召下,汇入创建新中国的巨流。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中国历史发生了扭转乾坤的变化。中华人民共和国是无产阶级领导的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这个新国家建立了人民代表大会制的政治制度,人民充分行使民主权利。经济制度是在实行三大经济纲领和进行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个体经济作为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必要的、有益的补充而存在。旧的、封建的、帝国主义的、买办的、资产阶级的文化被摈弃,建立了并正在建设着以共产主义为核心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中国现代史的前三十年,帝国主义、封建主义一步步走向灭亡;人民革命力量经过反复斗争取得最后胜利。中经五个小的历史阶段:1919年5月至1923年12月,为五四运动和中国共产党创立时期;1924年1月至1927年7月为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1927年8月至1937年7月为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1937年7月至1945年8月为抗日战争时期;1945年8月至1949年9月为第三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的历史是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历史,至今经过四个小的历史阶段:1949年10月至1956年12月为国民经济恢复和社会主义改造时期;1957年1月至1966年4月为开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1966年5月至1976年10月为“文化大革命”时期;1976年10月开始了社会主义建设的新时期。学习中国现代史可参考北京师范大学历史系中国现代史教研室编《中国现代史》(1919-1949)上、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