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

第三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军队。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前身为八路军、新四军、华南游击队、东北抗日联军等。抗日战争胜利后,八路军、新四军、华南游击队仍沿用原称,全面内战爆发后,改为中国人民解放军。1945年8月,东北抗日联军改称东北人民自治军,1946年1月改编,与进入东北的八路军、新四军合编为东北民主联军,1947年改称东北人民解放军。第三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各大战略区的人民解放军武装部队划分为野战部队、地方部队和游击部队三类。野战部队编为第一野战军(西北野战军),以原陕甘宁、晋绥两解放区的八路军为基础组成;第二野战军(晋冀鲁豫野战军、中原野战军),以原晋冀鲁豫八路军为基础组成;第三野战军(华东野战军),以山东解放区的八路军与华中解放区的新四军为基础组成;第四野战军(东北野战军),由东北民主联军发展而来;华北野战军,由晋察冀解放区的八路军和晋冀鲁豫解放区的八路军一部合编。人民解放军发扬光荣历史传统,坚持人民军队建军原则,1947年10月10日,人民解放军总部重行颁布三大纪律八项注意。

人民解放军在第三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经过战略防御、战略进攻、战略决战三个阶段,打败了美式装备的国民党军队,消灭敌军累积八百多万人,推翻了国民党在中国的反动统治。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人民解放军继续歼灭残敌、肃清土匪、保卫国防,同时积极参加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在抗美援朝、中印边界保卫战、对越自卫反击战等保卫祖国安全、保卫世界和平的战争中荣立战功。

现在中国人民解放军由陆、海、空三军组成。其根本任务是保卫国家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保卫国家主权、领土完整与安全,防御内外敌人的颠覆、破坏和侵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