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庄子是中国小说之祖的问题
中国对于小说的概念的界说,自古以来就含混不清,因而对小说的源头的认识,自然也就产生了不同的看法。中国学者撰写中国小说史论著,这也只是近代以来的事。然而,对中国小说源头的认识,似乎已经形成了固定的传统看法,即认为中国魏晋南北朝小说是中国小说的源头。其实,此种传统的观念及其认识,未必就是正确的,理由有三点,这里只做一些简要的论述。
关于小说的概念,汉代学者即有界说。东汉桓谭就曾对小说的概念和社会功能作过明确的阐述,他说:“小说家合残丛小语,近取譬喻,以作短书,治身理家,有可观之辞。”并说:“庄周寓言,乃云尧问孔子,《淮南》云共工争帝,地维绝,亦皆为妄作。故世人多云短书不可用。”所谓“妄作”,即杜撰之作。
稍后,班固对小说的概念和功能,似乎又做了“权威”性的阐释。他说:“小说家者流,盖出于稗官。街谈巷语,道听途说者之所造也。孔子曰:‘虽小道,必有可观者焉,致远恐泥。’是以君子弗为也,然亦弗灭也。闾里小知者所及,亦使缀而不忘,如或一言可采,此亦刍荛狂夫之议也。”并列《师旷》六篇等十五家。且不论他们对小说概念及其社会功能的阐释和认识是否正确,起码可以说明,在汉代以前即有小说存在。此其一。
从桓谭和班固对小说概念和社会功能的阐释和认识,说明汉代学者是用儒家的观点来看待小说的,因此,他们的看法并非正确。直到唐代,魏征等在编撰《隋书·经籍志》时,方对小说的社会功能给予足够的重视。《隋书·经籍志》说:“《易》曰:‘天下同归而殊途,一致而百虑’。儒、道、小说,圣人之教也,而有所偏……亦可以兴化致治者矣。”所谓“有所偏”,是说儒、道、小说,都是“圣人”之教,皆可以“兴化致治”,只是有所偏重不同罢了。应当说,魏征等人对小说社会功能的认识是正确的,汉代学者对小说概念的界说及其对小说社会功能的认识,是不足为据的,并不能作为衡量小说的圭臬。此其二。
对于中国小说之滥觞,中国古代不少学者早就有过许多精辟的见解。比如,明代小说大师冯梦龙在《古今小说·叙》中说:“史统散而小说兴,始乎周季,盛于唐,而浸淫于宋。韩非、列御寇诸人,小说之祖也。”胡应麟认为,《师旷御晋平公》《晋治氏女徒》(《汲冢琐语》)为“古小说之祖”。清代纪昀认为,《山海经》“侈谈神怪,百无一真”,亦是“小说之祖”。
天僇生(王钟麒)在其论文《中国历代小说史论》中指出:“自黄帝藏书于小酉之山,是为小说之起点。此后数千年,作者代兴,其体亦屡变。”此说太遥远,似有“羚羊挂角,无迹可求”之感。然而,凡此等等,都说明我国古代不少学者并不认为魏晋南北朝小说为中国小说的滥觞。今人对中国小说的源头,亦有许多不同的看法。1958年,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的《师旷》一书,封面即标明为“古小说辑佚”。《晏子春秋》,亦被视为“古典小说集”。《燕丹子》,清代孙星衍认为此书作于史迁、刘向之前,被认为“是一部古小说”。最近几年出版的几种《中国历代小说选》,亦把汉代韩婴的《韩诗外传》、刘向的《列女传》、赵晔的《吴越春秋》、应劭的《风俗通义》等书中的一些作品,选入小说选本中。已故吴世昌和胡念贻两位先生,生前亦都写过探讨先秦小说的文章。方勇的《论先秦小说》论文,对先秦小说的诸多问题,进行了比较科学的论述。根据上述情况,足以说明,古代和现代当代许多学者并不认为魏晋南北朝小说为中国小说的源头。此其三。
我认为,有充分的理由论断,中国小说的源头在先秦。《庄子》书中,小说佳作颇多,因此,庄子应当是中国小说之祖。我认为庄子是中国小说之祖,并非是主观臆断,早在我国宋代,著名学者黄震就主此说。黄震说:“庄子以不羁之才,肆跌宕之说,创为不必有之人,设为不必有之物,造为天下必无之事,用以眇末宇宙,戏薄圣人,走弄百出,茫无定踪,固千万世诙谐小说之祖也。”虚构人、物和事件以构成完整的故事,这正是小说区别于其他文学样式的主要标志。庄子作品中的人、物、事,大都是虚构的,故事完整,恣肆跌宕,茫无定踪,嬉笑怒骂,“戏薄圣人”,黄氏谓庄子为“千万世诙谐小说之祖”,并非戏言。遗憾的是,过去中国古典文学研究界,对黄氏的此种精辟见解,并没有引起重视,以致贻误了时机,影响了开拓中国小说研究的新领域。应当认识到,中国历史上有许多问题,还没有得到正确的认识;其中有些问题,并非是一朝一夕能够解决的,必须经过好几代人的反复认识、反复论证,才能得到解决。对于中国古代小说,也必须用新的观点、新的方法,从新的角度进行研究,才能拓宽研究的领域,给小说研究注入新的活力。
讲到这里,为什么说庄子是中国小说之祖的问题,就解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