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前期论点的梳理
鲁迅的文学史观,在众多论著中都是重要的研究课题,在一些文学史和文学理论著作中,也有明确的表述。以文学的起源问题为例,我们印象较深的,就是他的“劳动起源论”,其具体论点则有大家耳熟能详的“杭育杭育派”之说:
我们的祖先的原始人,原是连话也不会说的,为了共同劳作,必需发表意见,才渐渐的练出复杂的声音来,假如那时大家抬木头,都觉得吃力了,却想不到发表,其中有一个叫道“杭育杭育”,那么,这就是创作;大家也要佩服,应用的,这就等于出版;倘若用什么记号留存了下来,这就是文学;他当然就是作家,也是文学家,是“杭育杭育派”。(《且介亭杂文·门外文谈》)
这则文字由于其观点的明确性和叙述的生动性,许多文学理论著作和教材乐于引用,作为“文学起源于劳动”的重要佐证。至于鲁迅在此问题上有无其他说法,则很少见到,似乎鲁迅对于文学起源问题的见解,就是如此明了单一。不过仔细披览鲁迅的前后各个时期著作,随着他思想的发展,观念的变化,还有场合的不同,鲁迅对于文学的起源问题,所说却有相当的差异,内容相当的庞杂,有必要重新作一番清理。
首先,鲁迅在早期的一些论著中发表过这样的论点:
……盖人文之留遗后世者,最有力莫如心声。古民神思,接天然之閟宫,冥契万有,与之灵会,道其能道,爰为诗歌。其声度时劫而入人心,不与缄口同绝;且益曼衍,视其种人。(《坟·摩罗诗力说》)
尝闻艺术由来,在于致用,草昧之世,大朴不雕,以给事为足;已而渐见藻饰,然犹神情浑穆,函无尽之意,后世日有迁流,仍不出其封域。(《集外集拾遗·〈蜕龛印存〉序》)
前则文字写于1907年,后则文字写于1916年,皆五四运动之前,当时鲁迅二十六岁至三十五岁,正是青年时期。鲁迅在这里所说,就是认为“诗歌”“艺术”是“天然”生成的,是“古民”感受了自然“万有”之后,产生了“灵会”的结果。而其风格呈现“大朴不雕”的“浑穆”面貌。我们可以将鲁迅的这种观点,概括为文学的“天然”或“自然”起源论。
在《汉文学史纲要》中,鲁迅也有类似的阐述:
在昔原始之民,其居群中,盖惟以姿态声音,自达其情绪而已。声音繁变,寖成言辞,言辞谐美,乃兆歌咏。时属草昧,庶民朴淳,心志郁于内,则任情而歌呼,天地变于外,则祗畏以颂祝,踊跃吟叹,时越侪辈,为众所赏,默识不忘,口耳相传,或逮后世。复有巫觋,职在通神,盛为歌舞,以祈灵贶,而赞颂之在人群,其用乃愈益广大。试察今之蛮民,虽状极狉獉,未有衣服宫室文字,而颂神抒情之什,降灵召鬼之人,大抵有焉。吕不韦云:“昔葛天氏之乐,三人操牛尾,投足以歌八阕。”(《吕氏春秋·仲夏纪·古乐》)郑玄则谓“诗之兴也,谅不于上皇之世。”(《诗谱序》)虽荒古无文,并难征信,而证以今日之野人,揆之人间之心理,固当以吕氏所言,为较近于事理者矣。
按照此节文字所说,则文学之发生,盖在“原始之民”“群中”,随着声音变化形成言语,而初民以言语“自达其情绪”“乃兆歌咏”。“歌咏”中便有文学,文学之起源在兹矣。这里的基本意思是,文学乃是“原始之民”群体活动的“自达”的结果。文章列举吕不韦、郑玄二人之说,最终认同吕氏之论,“为较近于事理者”,则亦基本持初民自发之论。关于“葛天氏”者,本身亦难稽考。古人释云:“葛天者,权天也,爰儗旋穷作权象,故以葛天为号。其为治也,不言而自信,不化而自行,荡荡乎无能名之。”(宋·罗泌《路史·禅通记》)既云“不言”“不化”“无能名之”,可知“葛天氏者”,实远古荒天之谓也,人类初起时期之泛指泛称。这种“原始之民”在“不言”“不化”情况下“自达其情绪”的说法,亦即文学的自然起源论。
鲁迅的这种文学起源的“天然”说或自然说,阐述了一种社会人文现象从无到有的自然生长过程,它的性质无疑应该归入进化论的范畴。
另外也应看到,鲁迅的这种文学自然生长的起源论,与中国古代传统的一些说法也比较接近。《文心雕龙·原道》有云:
人实天地之心生,心生而言立,言立而文明,自然之道也。傍及万品,动植皆文,龙凤以藻绘呈瑞,虎豹以炳蔚凝姿。云霞雕色,有逾画工之妙;草木贲华,无待锦匠之奇。夫岂外饰?盖自然耳。至于林籁结响,调如竽瑟;泉石激韵,和若球锽。故形立则章成矣,声发则文生矣。夫以无识之物,郁然有彩;有心之器,其无文欤?
这里说“心生而言立,言立而文明”,意思是先有思想意识,然后便有语言产生;而有了语言,然后便有文章。刘勰说这是“自然之道也”,的确是一种文章产生于“自然”的论点。看来鲁迅的文学起源“自然”说,是他在继承了中国古代传统文论基础上,又接受了西方传入的进化论之后形成的,也可以说是中西合璧的成果。当然,鲁迅的观点与古代传统的“自然”说存在重大的差异,主要是刘勰等的“自然之道”说,最终要归结到“圣人”那里,说是“庖牺画其始,仲尼翼其终”等等,然后才有文章产生,所以它是一种通过圣人的“自然”论。所以《文心雕龙》在“原道”之后第二篇,紧接着就要讲“征圣”,说圣人如何如何创造文章,并为后人树立榜样;而鲁迅只是说是先民“古民神思,接天然之閟宫,冥契万有”“自达其情绪”,与圣人无关。正因此,鲁迅的论点,本质上更多的是近代进化论的自然说,与古代依托圣人的自然说有着本质的不同。鲁迅的这种文学起源于“原始之民”“自达其情绪”、亦即文学随着人类的进化而“天然”产生的观念,是与他前期持物竞天择的进化论观念相一致的。《汉文学史纲要》写作时间在1926年的9月至12月,是他在厦门大学文学院任教时的讲义。此前他在北京受北洋军阀严重迫害,被迫南下,而在厦门亦因人事关系及环境风气问题,思想苦闷,心情抑郁。当时他对社会的看法已经开始了变化,社会进化论的思想已经开始动摇,已经开始接触唯物史观的阶级斗争理论。但在其世界观尤其是在学术思想中,进化论的根子很深,暂时尚未受多大影响。在此种背景下,他的文学起源思想,当然会表现出进化论的浓厚色彩。
在这种“天然”说之外,鲁迅还发表过另一种不同的说法:
昔者初民,见天地万物,变异不常,其诸现象,又出于人力所能之上,则自造众说以解释之;凡所解释,今谓之神话。神话大抵以一“神格”为中枢,又推演为叙说,而于所叙说之神,之事,又从而信仰敬畏之,于是歌颂其威灵,致美于坛庙,久而愈进,文物遂繁。故神话不特为宗教之萌芽,美术之所由起,且实为文章之渊源。
由是可知,鲁迅认为神话乃是“初民”所造的一种文化现象,它是“宗教之萌芽,美术之所由起,且实为文章之渊源”。既为“文章之渊源”,当然是文学的起源了。由于它还是“宗教之萌芽”,所以比宗教的产生也更早。鲁迅在此完全从“初民”与“神”之关系立论。鲁迅在这里发表的是文学起源于神话论,在他的叙述中,他是将神话当作人类文化包括文学的总源头了。它的出发点及性质,与不涉及“神”的文学“自然”“天然”起源论显然不同,也与作为唯物史观的劳动起源论(“杭育杭育”派)颇存距离,显然属于另外的理论体系。《中国小说史略》初撰于1920至1924年,上卷初版时间为1923年12月,1930年再版时鲁迅曾作过修订,但此处论点并未稍改,表明他一仍原意。
这种文学起源于神话说,与前述的文学“天然”发生说,在形态上有些接近,但在实质上存在一条明显的界线:即“天然”说中虽亦有“复有巫觋,职在通神”的内涵,与“神”发生一定的关联,但基本的内涵还是“原始之民”“自达其情绪而已”,也可以说以人自身的生活为主,人神关系不是主导要素;而神话说则明确地“以神格为中枢”,神居于核心地位。
在鲁迅早期(1927年之前)的论著中,我们还可以看到其他一些关于文学起源的说法。例如《中国小说的历史变迁》(讲义稿)中说:
我想,在文艺作品发生的次序中,恐怕是诗歌在先,小说在后的。诗歌起于劳动和宗教。其一,因劳动时,一面工作,一面唱歌,可以忘却劳苦,所以从单纯的呼叫发展开去,直到发挥自己的心意和感情,并有自然的韵调;其二,是因为原始民族对于神明,渐因畏惧而生敬仰,于是歌颂其威灵,赞叹其功烈,也就成了诗歌的起源。至于小说,我以为倒是起于休息的。人在劳动时,既用歌吟以自娱,借它忘却劳苦了,即到休息时,亦必要寻一种事情以消遣闲暇。这种事情,就是彼此谈论故事,而这种谈论故事,正就是小说的起源。——所以诗歌是韵文,从劳动时发生的;小说是散文,从休息时发生的。
但在古代,不问小说或诗歌,其要素总离不开神话。印度、埃及、希腊都如此,中国亦然。只是中国并无含有神话的大著作;其零星的神话,现在也还没有集录为专书的。(《鲁迅全集》,第8卷第315页,人民文学出版社,1959)
首先要说明的是这篇文章的文本状况。这是鲁迅1924年7月在是西北大学组织的暑期讲演稿,据《鲁迅全集》1959年版编者说明,该文在鲁迅生前从未发表过,而1959年第一次正式面世,收入《鲁迅全集》中,是依据1924年陕西省教育厅印行的讲义稿刊发的,所以在讲演之后,鲁迅本人从未对它作过任何修改,应当说这个文本很忠实于最初讲演时的原来面貌。鲁迅在文章中谈了“文艺”的“发生”问题,亦即起源问题。鲁迅的说法是,“诗歌起于劳动和宗教”。这说法与他在其他场合所发表的意见有很大不同。首先是“起于劳动”说,这是唯物史观的论点,“劳动创造人类”“文学艺术起源于劳动”,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尤其是恩格斯那里有权威的论述。鲁迅发表这样的观点,表明当时的鲁迅已经在某种程度上接触到了并且接受了唯物史观的思想观念。唯物史观传入中国,在20世纪二十年代左右,陈独秀、李大钊等早已在大力宣传鼓吹马克思主义,包括唯物史观,鲁迅与他们都是《新青年》的朋友,思想上很接近,他接触到唯物史观的学说,接受其中某些观念也不足为奇。
然而鲁迅这里还说到了“宗教”,将它也当作文学的源头之一。关于文学起源“宗教”说,是另一种来自西方的传统观点。在当时的中国学界,也有相当的市场,不少著作和文学论文,都持这种论点。连鲁迅这样头脑清醒的激进民主主义者都受到它的影响,可知这种说法在当时相当普遍。
鲁迅在这里还说了第三种意见,即“至于小说,我以为倒是起于休息的。”这是文学起源于“休息”论。这种意见,不知何所据,也可能是鲁迅自己的发明,所以他说“我以为……”。这种“休息起源说”,就其性质说,与劳动起源说有相当的关联,因为按照一般理解,劳动之后需要休息,休息之后再做劳动,这是先民的日常生活规律。但也不能因此将它就看做是“劳动起源说”的补充,因为毕竟休息就是休息,与劳动是两种生活状态。这一种意见,我认为很重要,它的重要性在于这是鲁迅自己的发明创造。由此可知他在文学理论问题上,固然以吸收既成的一些理论择优而从为基本态度,但在必要时,他也以自己对文学和生活的深入思考,提出属于自己的独到的理解。他不盲从,也不墨守成规,显示出作为大学问家固有的那种“自由之思想,独立之精神”的气度和风致。
看来,鲁迅在这篇讲稿中所阐述的文学起源理论是相当复杂的。首先,他将文学按照文体区分,提出文体不同起源也不同:诗歌起源于劳动与宗教,而小说起源于休息。这样不宗一家的说法,应当说是很独特的,我们不妨将它称为“分散的文学起源说”,或者叫做“综合的文学起源说”。其次,如果按照唯物、唯心的界线划分,那么鲁迅在这里就是既接受“唯物的”“劳动起源说”,又接受“唯心的”“宗教起源说”,同时还主张既非唯物亦非唯心的“休息起源说”和“自然起源说”。似乎鲁迅至少在1927年前,他的文学起源论中有多种成分,内容相当的驳杂,而且并不存在明确的唯物、唯心的界线。在他所主张的诸多“起源”说中,他对两种起源说在时间上作了先后的界定,说“在文艺作品发生的次序中,恐怕是诗歌在先,小说在后的”,所以他的意思还是起源于“劳动”在先,然后才是起源于“休息”。不过他对于“自然起源说”与“劳动起源说”“休息起源说”还有“宗教起源说”的相互关系,以及它们之间哪个最“先”、哪个稍“后”的问题,则并未作出较为详细的说明。
从以上我们所梳理的一些材料来看,鲁迅在1927年之前,他在文学起源问题上的观念相当复杂。这里既有进化论的先民“自达其情绪”的自然发生说,也有属于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的起源于劳动说,也有属于西方古典学派的文学起源于宗教说,甚至还有他自己创立的“休息”说。给人的印象是:第一,他当时的思想观念已经相当庞杂;第二,他在“起源”问题上的观点,似乎是持着在一种基本观念(进化论)基础上的“多种起源”“多方面起源”论。虽然当时占据他世界观主导地位的还是进化论的观念体系,但在一些具体学术理论上,并非进化论的一统天下。在这里呈现在我们面前的是一个思想多元化的鲁迅,或者说其理论主张不免有些驳杂的鲁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