慎子的法学思想有哪些

慎子的法学思想有哪些

慎子,名慎到,约生于公元前390年,赵国人。

慎子原是道家学者,后来从中分离出来,成为法家的代表人物。齐宣王、齐泯王时期他游学在稷下,在稷下学宫讲学多年,并小有名气,对法家思想在齐国的传播起到了重要作用。

和先秦时期其他法家代表人物相比,慎子的法家思想有明显的区别。当时,申不害和商鞅分别重视“术”和“法”,而慎子重视的则是“势”。“势”主要指权势,慎子认为,君主若要实行法治,就必须重视权势,这样才能令行禁止。君主只有在掌握权势的基础上才能保证法律的顺利执行。他认为法治更优于人治,甚至认为不好的法律也比没有法律要好。慎子还提倡“因循自然”、“清静而治”,即在法治的基础上遵循事物的本性发展,就连法也必须遵循自然本性。由此可见,慎子的思想是老庄道学与法家的融合统一。

用当代人的眼光来看慎子的法家思想,可发现其重法轻贤的缺陷,且重法与顺应自然本就是个难以统一的矛盾。不过,慎子避免了老庄道学纯粹任自然而不要法治的主张,同时也避免了法家主张绝对法治而不必因循自然的弊端,对后期的法学发展起到了一定的启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