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夫妻之礼”
夫妻之礼是儒家思想所提倡的,具体是指婚后夫妻相处时应遵循的行为规范。其核心是“夫为妻纲,夫义妇从”。这种格局产生于父权制社会,是父权制和私有制社会的重要特征,我们由此也可以看出,古代社会更多是把妇女看作家庭的一种私有财产。
夫妻之礼,首先是丈夫对妻子的责任,也是古礼中对丈夫行为的约束,主要体现出丈夫对妻子的责任,这种责任和约束主要体现在:妻子无家可归时,不能休;妻子和丈夫一起为公婆守孝三年,不能休;妻子曾与丈夫共过患难,丈夫富贵时不能休。如果丈夫违背这些,便是不义之人。
这些约束并不能给古代妇女在婚姻上提供保障。其实“不义之人”只是一种道义上的谴责,并没什么实质上的处罚。与之相反的是,古代社会对妻子的礼仪有着更为严格的要求。
首先,妻子要遵循“三从四德”,“三从”明确规定女子在不同时期里分别应该服从的人;“四德”则在女子的品德、辞令、仪态和手艺方面做出规范。在古代,女子为了避免到了夫家因为不懂规矩而被休掉,在出嫁之前必修“四德”。
第二,女子必须严守贞节。在婚前要维持贞操,不可与任何男子发生性关系。一旦新婚之夜被发现不是处女,夫家可以以此为由当场休妻。此外,传统礼仪还提倡“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贞节观,如果女子遭人强暴,她要通过自杀来保持自己的贞洁,如果忍辱苟活会被人看不起。如果丈夫去世,妻子要为丈夫守寡不得改嫁。现在看来,这些都是不人道的规则。
尊老爱幼、相夫教子、勤俭节约、知耻守节,这些都是对古代妻子行为的规范。如果稍有违反,轻则受到教导和责备,重则可能会被休掉。
由此可见,古代的夫妻之礼体现出的还是男尊女卑的封建思想,大多都是对妻子的束缚,是男权社会下维持夫权统治的工具。